目前對甲肝尚無特效藥, 一般多採取下列綜合措施:
由於甲肝病毒不通過胎盤屏障, 不傳給胎兒, 故不必進行人工流產或中期妊娠引產。 由於肝功能受損可影響母體代謝、產生缺氧等, 以致較易發生早產, 所以在孕晚期必須加強胎動計數等自我監護。 有早產先兆者需及早住院治療, 並行無激惹試驗及B超等生物物理指標監護, 臨產過程中注意縮短第二產程、預防產後出血和產褥感染。
關於哺乳, 分娩後甲肝已痊癒者可以哺乳, 如在急性期則應禁止哺乳, 不僅可防止母嬰垂直傳播, 而且有利於母體的康復。
妊娠合併乙型肝炎
一般治療:除應在肝炎急性期予以隔離和臥床休息外, 並予以清淡及低脂肪飲食, 每日應供給足夠熱能, 如消化道症狀較劇, 則應予葡萄糖液靜脈滴注。
產科處理
1)、妊娠早期:滴定度高且陽性伴有臨床表現者應在積極治療情況下, 可行人工流產術。 因為妊娠和乙肝之間互有不良影響。 但妊娠中晚期的患者當以保肝治療而不宜貿然行引產術, 以免由於引產而引起不良後果。
2)、分娩與產褥期:必須注意以下方面:防止出血;防止感染:應在產後應用對肝腎無不良影響的抗生素預防感染;密切注意臨床症狀及肝功能檢測結果, 防止病情發展。
從產科角度觀察胎兒有無頭盆不稱, 產程雖然進展良好,
新生兒的處理:近年來主張對陽性孕婦所生的嬰兒, 需在出生後24小時內、出生後1個月及6個月各皮內注射乙肝疫苗, 一般可阻斷90%的母嬰傳播率。 如有條件可於出生後再肌注一支人類免疫球蛋白則更有利於防止母嬰垂直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