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休息, 列入高危妊娠管理, 進行系統監護, 積極作對症保肝治療和適時終止妊娠。
2、藥物治療
(1)用疏肝、安胎和利膽中藥治療有良效。
(2)消膽胺, 8~12g/d, 分2~3次口服。
(3)苯巴比妥0.03g, 口服, 3/d。
(4)補充維生素C、維生素B6及維生素K1, 加入葡萄糖液中靜滴。 防止產時、產後出血。
(5)保肝藥物。
3、產科處理
(1)加強監護, NST監護胎兒, 至少每週1次。
(2)孕37周後應引產, 原則不超過預產期。
(3)孕期或臨產中如發現胎心異常或懷疑有胎兒宮內窘迫時, 多需剖宮產結束分娩。
(4)作孕期引產及產後回奶者禁用雌激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