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性發作 也稱局灶性癲癇發作臨床及腦電圖最初改變提示, 大腦半球某部分神經元首先被啟動, 繼而出現同步快速放電, 迅速向周圍正常腦區擴散, 產生一系列電生理和神經化學變化, 至神經元能量耗竭和代謝降低使發作自動終止。
根據發作過程是否伴意識障礙分為單純部分性發作和複雜部分性發作。 如放電部位表淺, 可記錄到較明顯的局部放電臨床多表現單純部分性發作, 症狀與相應皮質功能有關;隨著放電擴散出現相應部位症狀, 可演變為複雜部分性發作或泛化為全面性強直-陣攣發作,
1. 特發性癲癇及癲癇綜合征 可疑遺傳傾向, 無其他明顯病因, 常在某特殊年齡段起病有特徵性臨床及腦電圖表現, 診斷標準較明確。 並非臨床上查不到病因就是特發性癲癇。
2.症狀性癲癇及癲癇綜合征 是各種明確的或可能的中樞神經系統病變影響結構或功能等, 如染色體異常、局灶性或彌漫性腦部疾病, 以及某些系統性疾病所致。 近年來神經影像學技術的進步和廣泛應用,
局限性或彌漫性腦部疾病:如產傷導致新生兒癲癇發生率約為1%, 分娩時合併產傷多伴腦出血或腦缺氧損害, 新生兒合併腦先天發育畸形或產傷癲癇發病率高達25%。
系統性疾病:如心搏驟停、CO中毒、窒息、N2O麻醉、麻醉意外和呼吸衰竭等可引起缺氧性腦病, 導致肌陣攣性發作或全身性大發作;代謝性腦病如低糖血症最常導致癲癇, 其他代謝及內分泌障礙如高糖血症低鈣血症低鈉血症以及尿毒癥透析性腦病、肝性腦病和甲狀腺毒血症等均可導致癲癇發作。
3.隱源性癲癇較多見臨床表現提示症狀性癲癇,
4.狀態關聯性癲癇發作 發作與特殊狀態有關, 如高熱、缺氧、內分泌改變、電解質失調、藥物過量長期飲酒戒斷、睡眠剝奪和過度飲水等, 正常人也可出現。 發作性質雖為癇性發作但去除有關狀態即不再發生故不診斷癲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