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服用抗癲癇藥物的婦女, 她的乳汁中必然含有一定量的抗癲癇藥物, 但一般而言, 新生兒母乳餵養是安全的。 因為胎兒已經在子宮內接觸了抗癲癇藥物10個月, 體內已產生代謝抗癲癇藥物的相關酶, 且母乳中抗癲癇藥物的濃度也較血清中明顯為低。 但接受苯巴比妥或撲米酮治療的母親要謹慎, 因為藥物可能造成新生兒嗜睡。 當新生兒吸乳中熟睡或吸乳入睡醒後又饑餓時, 應停止母乳餵養。
當然, 有些問題仍是需要注意的:①避免使用那些哺乳期禁用的抗癲癇藥。 ②抗癲癇藥使用劑量應在常規劑量之內,
因此, 婦女在哺乳期, 特別是哺乳初期, 最好不要服用毒副作用較強的抗癲癇藥。 如果怕出現較嚴重的發作, 在用藥時一定要慎重地選擇。 如果有可能出現較嚴重的發作, 不服藥也不是最好的辦法。 此時就需停止母乳餵養, 並有計劃地將乳母和嬰兒隔離。 這樣, 既保證了嬰兒不受抗癲癇藥的影響, 也可保證出現發作時不給嬰兒帶來危險。
因此, 有了孩子後是否哺乳要慎重考慮。 但是儘管母乳中可能存在一些抗癲癇藥物, 但一般來講不影響嬰兒的健康, 而且母乳餵養又有很多益處。 如發現嬰兒明顯地比正常嬰兒睡得多, 就要諮詢醫生或採用人工餵養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