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發生後患者往往由於世俗觀念, 怕丟面子或者家屬怕影響病人的前途而不予承認這一客觀現實, 其實這樣既耽誤了治療的最佳時間又給家庭造成不必要的負擔。 當精神病發生後一定要以積極的態度面對現實, 一方面給病人以情感上的支持和幫助, 另一方面主動求醫治療。 在早期治療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藥物治療
精神病人一定要按照醫囑按時服藥, 切莫自行停止服藥或改變藥品用量, 防止病情的進一步惡化。
2、心理治療
根據患者自身的臨床表現和應對事物的能力, 對患者進行支持性心理治療,
3、集體治療
集體治療是以群體為中心, 在精神病人間形成一種互助關係, 包括集體諮詢、集體心理教育, 從而來提高精神病人解決問題的能力和適應生活的能力。
4、家庭輔助治療
家庭治療必須在精神科醫生的指導下進行, 由家屬來觀察患者行為, 按照醫囑定時服藥。 另外, 精神科藥物治療技術性很強, 藥量加減都是根據精神病人的病情變化來決定, 家屬絕不能因為精神病人有好轉或者藥物產生副作用自行停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