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癲癇診斷後, 開始抗癲癇治療。 國內外資料顯示, 通過規範化治療, 70%-80%的癲癇發作能夠得到完全控制。 如果開始治療2年內癲癇發作仍不能完全控制, 以後的緩解率將下降一半。 絕大部分病人臨床發作完全緩解出現在開始治療的5年內, 而發病後5年仍有較多發作的病例, 其最後緩解率明顯下降。 因此認為, 大部分病人發作緩解出現在治療的最初2~5年, 隨著時間的推移, 緩解的可能性逐漸降低。 對新診斷的癲癇在開始治療的2年內能完全控制發作, 則有可能預示著長期緩解。
治療前癲癇發作的次數是癲癇發作緩解的獨立重要預測因數。
一、單藥和多藥治療對新診斷的癲癇預後的影響
首次單藥治療對新診斷的癲癇的有效率約50%。 當應用第一種抗癲癇藥物治療失敗, 應用第二種藥物的有效率將明顯下降, 約10%-20%。 而第三種藥物或聯合治療的有效率更低, 約5%。 因此, 第一次抗癲癇治療失敗, 有可能對以後的治療反應也較差。
二、停藥和復發
70%~80%癲癇人經藥物治療後, 癲癇發作可得到緩解。 一般情況下, 發作完全緩解2~5年後, 可以考慮停藥,
總之, 將癲癇的預後一般可分為三類:
預後良好:這類病人在經過一段時間的發作後, 即使沒有經過治療也可獲得長期緩解。 如果治療, 一般第一次或第二次單藥治療即可控制發作, 且經過一段時間的緩解期後均可成功停藥。 屬於這類預後的癲癇綜合征有良性新生兒癲癇發作, 良性Rolando癲癇和兒童失神癲癇。
預後一般:這類病人持續應用抗癲癇藥物可控制癲癇發作。 有些病人可能需要2種或三種藥物聯合治療方能有效。
預後較差:此類病人儘管正規治療仍持續有癲癇發作。 反復癲癇發作的頻率和程度可有所不同, 一些病人頻繁發作稱為難治性癲癇。 藥物治療至多可改善癲癇發作的頻率和嚴重程度。 屬於這類的疾病包括一些症狀性或隱源性和部位有關的癲癇如:和海馬硬化有關的顳葉癲癇, 進行性肌陣攣性癲癇, 腦內結構異常所致癲癇, 嬰兒痙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