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急性期時一般病情不太穩定, 一般醫院會安排臨床經驗比較豐富的醫生對患者進行診治。 口服抗精神病藥物依舊是治療的首選劑型, 醫生會嘗試與患者進行語言溝通, 提出口服藥物的治療方法, 如果患者接受, 就選擇口服不典型抗精神病藥(除氯氮平外)的藥物開始治療, 初起應小劑量應用, 定期增量。
如果患者拒絕口服藥物治療, 或由於各種原因不適合應用口服藥, 則應選擇針劑藥物肌肉注射或靜脈注射治療。 氟呱啶醇和氯羥安定肌肉注射是較常用的急診治療方法,
如果肌肉注射或靜脈注射抗精神病藥物後觀察2小時仍無效, 可以重複應用上述藥物治療, 24小時內重複用藥不能超過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