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是由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機體後所產生的疾病, 其治療的目的為抑制病毒複製, 減少傳染性;改善肝功能;減輕肝組織病變, 提高生活品質;減少或延緩肝硬化及原發性肝細胞癌的發生, 應用干擾素治療乙肝的目的亦是如此, 其治療的適應證和禁忌證包括:
1、適應症
干擾素主要通過誘導宿主產生細胞因數起作用, 在多個環節抗病毒, 包括阻止病毒進入細胞, 抑制病毒蛋白轉錄, 抑制病毒增強子活性、抑制病毒包裝等等, 其療效與病例選擇有明顯關係, 有利於提高療效的因素包括:肝炎處於活動期,
2、禁忌證
有下列因素之一者不宜應用干擾素進行治療, 具體包括:
血清膽紅素大於正常值上限2倍者;失代償期肝硬化者;有自身免疫性疾病者;有重要器官病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