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皮膚癌的知識嗎?大家知道治療皮膚癌有哪些方法嗎?下面我們就來講述一下關於皮膚癌的治療方法, 皮膚癌的放療方法
1.適應證
①特殊部位腫瘤, 如鼻、眼險等, 放療較手術優越, 不影響容貌。
②腫瘤未侵犯骨或軟骨的任何部位原發性皮膚癌。
③經反復手術治療後復發病變, 但在癲痕上復發的癌療效較差。
2.禁忌證
硬化型的基底細胞癌不宜放療。 若照射劑量過大, 可出現放射性皮炎或潰殤, 甚至繼發惡性腫瘤
3.放射方法
照射野及劑量依病變範圍、浸潤深度而定, 具體如下:
照射野
①病處小而表淺,
②瘤灶較大, 應以距腫瘤切緣2--3cm或更大的範圍作為照射範圍。
劑量:
①病灶直徑約lcm者, 用50kVX射線接觸治療, 總劑量22Gy。
②病灶直徑
③病灶直徑二三5cm, 用160--180kV X射線分割治療, 療程3--5周, 總劑量15--6OGy。
皮膚癌的化療
一、局部治療:主要是局部外塗、局部敷貼及局部注射。 早年用0.5%秋水仙胺軟膏做腫瘤局部外塗, 效果較好。 近年用5-Fu軟膏和博萊黴素軟膏, 同樣取得較好的效果。
博萊黴素:一般用0.1%或2%的軟膏, 每日塗1~2次, 一般無副作用。 軟膏可以在室溫下保存6個月其效價不降低。
氟尿嘧啶:一般臨床用0.5%的軟膏, 每日塗l~2次, 對表淺的基底細胞癌和鱗狀細胞癌的原位癌, 療效甚好。
二、全身治療
適應症:對在原有疤痕基礎上發生的鱗形細胞癌、皮膚與粘膜交界處的鱗癌、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以及發生區域淋巴結及遠處轉移者需用全身化療。
BLM對向外增殖型的鱗癌效果較好, 給藥方法為10mg肌肉或靜脈注射, 每週二次, 300~400mg為一療程。
PEP:不但對原發灶敏感對淋巴結轉移病例也取得30%左右的有效率。 用法:一次5mg, 每週6次肌肉注射, 停藥l天, 重複5~7次。
DDP和ADM聯合應用:化療方法為DDP 75mg/m2靜脈滴注, 配合水化, 即大量輸液並給利尿劑ADM50mg+注射用水40ml在5分鐘內注入。 間歇3周, 所有病人都接受足夠的化療, 化療過程中緩解率為87%。
羥基它裡寧治療:對癌細胞有極強的殺傷作用, 能夠干擾和阻斷癌細胞分裂增殖, 抑制癌細胞DNA複製和基因開放, 抑制腫瘤血管生成, 使癌細胞缺血調亡。
以上這些就是我們今天為大家準備的有關皮膚癌放療的方法介紹,
皮膚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