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強迫症要多久?強迫症是一種慢性波動性的精神疾病, 而且比較容易復發。 所以藥物治療的時間比較長, 病人需要有一定的耐心。 通常情況下, 一個完整的療程包括以下三個階段:
1、急性期治療階段:
一般病人前來就診, 症狀往往比較嚴重, 這時就屬於疾病的急性期。 由於從開始服藥到初顯療效通常需要1~3周的時間, 所以病人一定不要著急, 在此期間嚴格按照醫囑服藥。
如果用藥治療6~8周仍不見療效, 可改用同類另一種藥物或作用機制不同的另一類藥物治療。
2、鞏固期治療
當治療進行了4~8周左右的時間以後,
一般該期至少維持4~6個月, 在此期間患者病情還未完全穩定, 輕易停止藥物治療造成病情反復的風險較大。
3.維持期治療
在結束了鞏固期治療以後便進入了維持治療階段。 其目的還是為了防止症狀復發。 維持治療結束後, 病情穩定, 可逐步終止治療, 但應密切監測復發的早期徵象, 一旦發現有復發的早期徵象, 迅速恢復原有治療。 有關維持治療的時間意見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