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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斑狼瘡患者懷孕期間應合理使用藥物

藥物治療是穩定紅斑狼瘡病情的主要方法, 紅斑狼瘡患者懷孕期間合理使用藥物能夠有效緩解病情, 預防流產、死胎。

1、通常採用的激素治療手段只能使紅斑狼瘡症狀減輕, 誘導疾病緩解則要靠免疫抑制劑。

2、一般要求患者無病情活動且內臟器官功能正常, 激素減至小劑量, 每日潑尼松不超過10mg並維持較長時間, 複查紅斑狼瘡相關的血液指標均顯示穩定。

3、分娩可以使母親體內泌乳素水準顯著增高, 至產後8周屬“復發高危期”, 產後給予口服兩周的溴隱亭, 可以使產婦的泌乳素和雌激素水準迅速下降到妊娠前的水準,

減少產後復發的風險。

4、胎盤能產生的11-B-去氫酶將母體循環中進入胎盤的潑尼松氧化成無活性的形式, 對胎兒影響不大。

5、懷孕期間需嚴密監控, 患者非常容易在妊娠期間病情加重, 必須調整治療藥物的種類和用量。

6、一般病情處於緩解期的狼瘡患者給與潑尼松10mg/d, 視病情變化增加潑尼松用量。

7、地塞米松可以通過胎盤屏障影響胎兒, 避免不用。 環磷醯胺等藥物會影響胎兒發育, 一定要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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