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療是肺癌治療的重要途徑, 但是大劑量的化學藥不僅能夠大量殺滅癌細胞之外, 對人體正常細胞的殺傷力也同樣很強, 因此, 肺癌化療的副作用是較多的, 主要有以下十點:
1、胃腸毒性
大多數肺癌化療藥物可引起胃腸道反應, 表現為口幹、食欲不振、噁心、嘔吐, 有時可出現口腔粘膜炎或潰瘍。 便秘、麻痹性腸梗阻、腹瀉、胃腸出血及腹痛也可見到。
2、脫髮和皮膚反應
有些肺癌化療藥損傷毛囊, 在應用肺癌化療藥後會出現脫髮, 脫髮的程度通常與藥物的濃度和劑量有關。 出現脫髮不必過分擔憂, 因為一般病人停藥後,
3、骨髓抑制
大多數肺癌化療藥均有不同程度的骨髓抑抑制。 骨髓抑制早期可表現為白細胞尤其是粒細胞減少, 嚴重時血小板、紅細胞、血紅蛋白均可降低, 同時患者還可有疲乏無力、抵抗力下降、易感染、發熱、出血等表現。 在每次肺癌化療前, 都應該做血象檢查, 如果白細胞的數目若低於×109/升、血小板×109/升, 應該暫時停止肺癌化療, 遵照醫生的醫囑使用升高血細胞藥。
4、肝損傷
肺癌化療藥物可不同程度的損害肝臟細胞, 出現穀丙轉氨酶增高、膽紅素上升、肝腫大、肝區疼痛、黃疸等, 引起的肝臟反應可以是急性而短暫的肝損害, 也可以由於長期使用肺癌化療藥,
5、心臟毒性
有些肺癌化療藥物對心血管系統有毒性作用, 臨床可表現為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肌病綜合症, 心電圖出現異常。 嚴重的可發生心力衰竭。 所以使用肺癌化療藥前及用藥中應檢查心電圖, 發現異常立即停藥, 及時治療。
6、免疫抑制
肺癌化療藥物一般多是免疫抑制藥, 對機體的免疫功能有不同程度的抑制作用。 當免疫功能低下時, 腫瘤不易被控制, 反而加快復發或轉移進程。
7、腎毒性
分肺癌化療藥物可引起腎臟損傷,
8、局部反應
靜脈炎、局部組織壞死。
9、神經毒性
部分肺癌化療藥可引起周圍神經炎, 表現為指麻木、腱反射消失, 感覺異常。 有些肺癌化療藥物可產生中樞神經毒性, 主要表現為感覺異常、振動感減弱、肢體麻木、刺痛、步態失調、共濟失調、嗜睡、精神異常等。
10、肺毒性
少數肺癌化療藥物可引起急性化學性肺炎和慢性肺纖維化, 臨床可表現為發熱、乾咳、氣急, 多數病人急性起病, 伴有粒細胞增多, 甚至出現呼吸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