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前驅症狀也稱精神分裂症潛伏期, 屬於危險精神狀態, 是個體體驗和行為出現偏離, 其過程是從基礎功能下降至符合精神分裂症診斷標準為止。 如果出現下列三種情況提示個體危險精神狀態已達到嚴重程度:
一、嚴重度不夠:衰減的精神症狀未達到精神病診斷的嚴重程度。
二、持續時間不夠:每次精神病症狀持續時間不超過7天。
三、雙重危險性:一級親屬有精神病家族史, 並出現近一年的功能顯著下降。
精神分裂症前驅症狀可能發展成為精神分裂症, 也可不發展為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症的前驅症狀可以作為預報患者發展成為精神病的指標, 對於前驅症狀進行評分可以客觀地評價患者病情發展的可能性。 如果非特異性前驅症狀持續時間很長, 則併發抑鬱、自殺和物質濫用危險性增加。 由於非特異性前驅症狀多指衰減的基礎症狀, 這些症狀可以被認為是未充分發展的陰性症狀, 當病情繼續進展, 可以出現抑鬱症狀, 引發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