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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骨頭壞死早期可使用哪些藥物治療

股骨頭壞死是因股骨頭缺血而造成, 因早期股骨頭外形完好, 手術治療中的創傷可能會加速壞死的進程, 不利於骨組織的修復, 所以早期一般行非手術治療, 藥物治療是其中之一。

氯貝丁酯:能活化脂蛋白分解酶, 促進含豐富三醯甘油的脂蛋白的分解代謝, 並減少肝臟分泌低密度脂蛋白, 使血漿中的低密度脂蛋白和三醯甘油的濃度降低, 調節血脂。 還能抑制膽固醇和三醯甘油的合成, 增加固醇類的排泄, 從而有效預治骨壞死。

海得琴:能對毛細血管前動脈起作用, 減少骨髓壓力, 對產生骨危象疼痛有明顯作用。

甲基黃芬妥拉明:能擴張血管使血流增加, 對缺血的改善作用較強。

鎮痛藥物:應採用非甾體類藥物。 但亦有長期應用吲哚美辛或其他止痛藥物誘發股骨頭壞死的報導。 這些藥物一方面可使關節疼痛減輕, 一致使患者更多的使用患病關節, 增加磨損與負重, 使病情加重;另一方面這些藥物能抑制前列腺素產生, 妨礙骨質修復。

特別提示:目前認為使用皮質類固醇激素可導致脂質代謝紊亂, 最終造成骨細胞損害而導致股骨頭壞死, 所以藥物治療中避免使用激素類藥物或與激素作用機制相似的藥物。 股骨頭壞死早期用藥治療一定要嚴格按照醫囑進行, 以上所列藥物不可擅自購買使用, 以免造成不良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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