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2歲時和恩愛的男友攜手走進了幸福的婚姻之門。 一年後, 我們有了一雙可愛的雙胞胎兒子。
置身在這樣一個幸福的大家庭裡, 年輕、精力充沛的我心情舒暢, 生理機能也特別旺盛。 生下孩子六個月後, 還沒來月經我就突然出現了噁心、嘔吐等早孕反應。
“莫不是又懷孕了?”果然, 在醫院, 尿妊娠陽性的化驗單證實了我的擔心。 正在這時, 街頭的藥店開始有了一種口服人流藥物。 用過這藥的同事告訴我, 服藥方便、有效, 花錢不多, 就像來一次月經那樣簡單。
一聽有這個方法, 丈夫堅決支持我服用藥物流產。
按照上面的說明, 午飯後我就吃了兩片, 晚上臨睡之前又吃了1片。 早晨6點鐘, 我便有了隱隱的腹疼, 像要拉肚子似的。 我忙向廁所跑去。 果然, 像同事所說的那樣, 就像來一次月經, 除了些許的腹疼、腹脹外, 藥流可真輕鬆, 一星期後, 我就乾乾淨淨。 這期間, 我照吃、照喝、照睡, 照樣上班, 除幾個知心朋友外, 沒有人知道我懷孕。
“嗨!這藥流可真神!”我心裡想著, 為自己輕鬆地做了一次人流而高興。
人流過後, 我便到醫院上環, 哪知一檢查, 醫生發現我是雙角子宮。 這可怎麼辦?要給孩子餵奶, 不能吃避孕藥, 醫生建議我最好讓丈夫戴避孕套避孕。
我聽同事私下說過, 一些丈夫不願意戴避孕套, 說戴上有隔靴搔癢的感覺。 可體諒我的丈夫卻聽從醫生的囑咐, 每次都早早地戴上避孕套行事。 其實在我看來, 戴套不僅丈夫難受, 妻子也體會不到那種和丈夫肌膚相親的感覺。 於是, 在一天, 當丈夫拿出避孕套又要戴時, 我用兩隻腳勾住了丈夫……
又回到那種無遮無攔、雲裡霧裡的感覺, 我覺得舒暢極了。 一連幾周, 我都阻攔丈夫戴套。 然而, 誰會料到, 春節過後, 我發現自己該來的月經突然沒了蹤影。 想到前段時間的舉動, 我想肯定是又懷孕了!買回驗孕試紙, 一查果然是陽性。
丈夫看過藥品說明書, 勸我還是到醫院看了再決定是否藥流。 我不肯:“上次,
同上次一樣, 我從街頭藥店買回流產藥, 迫不及待地服下。 這天, 是2月15日。
夜間1時, 我就開始有了輕微的腹痛。 “這次怎麼這麼快?”我有點納悶。 本想叫醒丈夫, 可看到丈夫香甜的睡姿, 我又不忍心叫醒他。 丈夫白天累了一天, 讓他睡個安穩覺吧!就這樣, 我微睜著眼睛, 盼著快到天明。
疼痛越來越嚴重, 我開始有了擔心。 但一想到自己結實健康的身體, 又安慰自己, 也許第二次藥流都這樣吧!熬到4點鐘, 我實在忍受不了那劇烈的腹痛, 才叫醒自己的丈夫, 丈夫一看燈光下我那慘白的小臉, 心中一驚:“怎麼成了這樣?”便趕快叫醒睡在另一房間的父母, 找來車子就往中心醫院送。
儘管是夜間, 路上沒有車輛和行人, 但雨雪過後的路非常難行。
經過醫務人員半小時緊張的搶救, 我的心臟才開始跳動, 但仍嚴重休克, 昏迷不醒。 時間和病情都不允許將我再往手術室送了。 醫生憑藉著她們在實踐中積累的經驗, 在婦科治療室臨時搭起的手術臺上, 對我施行剖腹探查手術。
打開腹腔一看, 我是宮外孕破裂所引起的大出血。 手術醫生從我的腹腔裡取出了整整4200毫升的凝血塊。
直到上午10點30分, 昏迷了5個小時的我終於開始蘇醒。
專家點評:
近年來, 口服流產藥, 以其使用方便、痛苦小而受到人們的青睞。 應該說, 這類藥物的誕生, 是醫學進步的結晶, 實踐也證明這類藥物已成為人類生殖與避孕的常規用藥。 然而, 這類藥物在使用中有嚴格的禁忌症, 不是所有懷孕者都可以服用的,如果服用不當,輕者導致不全性流產,嚴重者便會發生大出血、休克,甚至死亡。那麼,什麼情況下可以服用流產藥,它有哪些禁忌症,口服流產藥時應注意哪些問題呢?
首先,口服流產藥必須在具有急診、刮宮手術和輸液、輸血條件的醫療單位使用,必須在醫生指導下,被確定為正常宮內妊娠,且妊娠在56天以內的早孕者才可以服用;其次,服藥前必須詳細瞭解可能出現的副反應,如出現大量出血或其他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就醫;再次,服藥後8到15天應到原治療單位複診,以確定流產效果,必要時做B超或查尿-HCG,若確認為流產不全或繼續妊娠,則應及時到醫院做進一步的處理。
口服流產藥的禁忌症一般有以下幾點:一是對這類藥物過敏者;二是有心、肝、腎疾病及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者;三是有使用前列腺素類藥物禁忌症者,如患有青光眼、哮喘和對前列腺素類藥物過敏者;四是帶宮內節育器妊娠和懷疑宮外孕者;五是做過多次手術人流的婦女,由於子宮內膜多次受到創傷,子宮內膜粗糙,若選用口服藥物流產,極易導致不全流產,反復出血、感染;六是懷孕時合併全身感染的,要先做消炎處理後,方能選擇藥物流產。
人流非兒戲,絕不能輕視之。藥物人流,一定要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
不是所有懷孕者都可以服用的,如果服用不當,輕者導致不全性流產,嚴重者便會發生大出血、休克,甚至死亡。那麼,什麼情況下可以服用流產藥,它有哪些禁忌症,口服流產藥時應注意哪些問題呢?
首先,口服流產藥必須在具有急診、刮宮手術和輸液、輸血條件的醫療單位使用,必須在醫生指導下,被確定為正常宮內妊娠,且妊娠在56天以內的早孕者才可以服用;其次,服藥前必須詳細瞭解可能出現的副反應,如出現大量出血或其他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就醫;再次,服藥後8到15天應到原治療單位複診,以確定流產效果,必要時做B超或查尿-HCG,若確認為流產不全或繼續妊娠,則應及時到醫院做進一步的處理。
口服流產藥的禁忌症一般有以下幾點:一是對這類藥物過敏者;二是有心、肝、腎疾病及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者;三是有使用前列腺素類藥物禁忌症者,如患有青光眼、哮喘和對前列腺素類藥物過敏者;四是帶宮內節育器妊娠和懷疑宮外孕者;五是做過多次手術人流的婦女,由於子宮內膜多次受到創傷,子宮內膜粗糙,若選用口服藥物流產,極易導致不全流產,反復出血、感染;六是懷孕時合併全身感染的,要先做消炎處理後,方能選擇藥物流產。
人流非兒戲,絕不能輕視之。藥物人流,一定要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