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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類藥物可誘發兒童系統性紅斑狼瘡

在一項針對1193例紅斑狼瘡患者的調查中發現, 約3%~12%的狼瘡患者發病與藥物有關。 在美國的50萬例紅斑狼瘡患者中, 約有10%的患者系因藥物所致。 其中, 臨床上可以引起兒童系統性紅斑狼瘡的藥物可大致分為兩大類, 即可誘發紅斑狼瘡症狀的藥物和可引起狼瘡樣綜合征的藥物。

第一類:可誘發紅斑狼瘡症狀的藥物

青黴素、磺胺類、保太松、金製劑等藥物可以誘發兒童紅斑狼瘡臨床症狀。 這些藥物進入人體之後, 先引起變態反應, 然後激發狼瘡素質或使潛在的紅斑狼瘡患者發生特發性紅斑狼瘡, 或使已有的紅斑狼瘡病情加劇,

通常不能通過停藥來阻止病情的發展。

第二類:可引起狼瘡樣綜合征的藥物

肼苯噠嗪、普魯卡因醯胺、氯丙嗪、甲基多巴、雷米封等藥物可能會引起狼瘡樣綜合征。 長期大劑量服用這些藥物的患兒, 可能出現紅斑狼瘡樣症狀和血清抗核抗體陽性。 與第一類藥物不同的是, 該類藥物所引起紅斑狼瘡樣症狀會在停藥後自動消失, 即所謂藥物性狼瘡。

以上兩類藥物都是通過長期臨床觀察而得出的結果, 但這些藥物為何會誘發紅斑狼瘡, 至今仍無定論。 因此無論是處於活動期還是緩解期的紅斑狼瘡患兒, 都要儘量避免使用上述藥物, 以免使症狀加重或引起復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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