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性紅斑狼瘡常見於育齡期女性, 結婚生育的頭等大事可能會費一番周折。 備孕、懷孕及哺乳期的注意事項:
1.患者結婚的最好時機是病情穩定且無內臟器官嚴重損害。
2.病情在活動期要嚴格避孕。 最好用避孕套。
3.不宜應用含雌激素或雌孕激素混合製劑的避孕藥。
一、以下情況不能懷孕
狼瘡發病頭2年;
病情尚未控制:就算使用大量激素穩定者也不能。 活動期懷孕, 胎兒風險也大;
有腎、腦、心和肺損害;
活動性腎病或血肌酐>2mg/ml。
二、以下情況是可以懷孕
無重要器官的受累;
病情緩解穩定>1年;
強的松維持量
未使用免疫抑制劑至少6個月。
三、懷孕前應去做以下檢查
如抗弓形體抗體等, 並有充分的思想準備—因部分人在懷孕後病情復發引起流產、早產、死胎及胎兒宮內發育遲緩等。
四、常用藥物建議
非甾類抗炎藥通常是安全的, 但這類藥物可能會引起液體瀦留, 加重高血壓及腎功能不全, 在妊娠後期應避免使用, 因其還可導致未成熟胎兒的動脈導管未閉。
激素:除地塞米松和倍他米松, 其他激素包括強的松、美卓樂和強的松龍等可使用。 但激素也會帶來一些較嚴重的問題, 包括糖尿病、高血壓、先兆子癇及未成熟胎兒的胎膜早破。
免疫抑制劑:除硫唑嘌呤、環孢素和他克莫司外, 其他免疫抑制劑均屬於禁忌。
羥氯喹:這是狼瘡治療的重要藥物,
生物製劑:有待觀察, 不推薦使用。
抗凝藥物:低劑量的阿司匹林和潘生丁是安全的, 各種劑型的肝素是安全的。 接受肝素抗凝的應服用鈣劑和維生素D直到哺乳期結束。
降壓藥:能使用的降壓藥物主要為甲基多巴和硝苯地平等。
五、終止妊娠指征
心臟受累:如心內膜炎、心肌炎和心功能不全;
進展性腎小球腎炎或腎功能衰竭;
腎病綜合征;
雖無明顯症狀, 但免疫監測指標明顯升高者。
六、狼瘡患者哺乳期注意事項
最好不要親自餵養嬰兒, 如需親自餵養, 也應多休息;
強的松>20mg/日時, 應在服藥4h後哺乳;
可用半衰期較短的非甾類抗炎藥, 如布洛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