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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脊髓型頸椎病的原因

一般的脊髓型頸椎病患者其年齡都在。 40歲以上, 頸椎間盤在長期的負荷作用下已經發生了退化的改變, 椎間盤鬆弛無彈性, 黃韌帶肥厚, 椎體周線或小關節也出現骨質增生。 當外傷(也許是輕微的外傷)存在時, 頸椎間盤即破裂。
位於正後部或者偏一側, 並同時髓核突出或脫出, 與頸椎的骨刺共同在頸椎伸屈活動中刺激、擠壓脊髓, 特別是椎間盤不穩時, 突出物刺激脊髓更嚴重。
另外。 頸椎體間的不穩定及骨剜、突出的椎間盤等組織刺激脊髓的外周組織上的交感神經, 它的過度興奮, 使得其所支配的脊髓動脈痙攣而出現血液供應障礙,

則脊髓的代謝及營養將出現障礙, 繼而出現脊髓組織退化或壞死變化而導致一系列神經症狀。
另一種情況則是頸椎管狹窄, 即頸椎體後部形成的骨性管道, 由於先天性因素或後天發育性因素(如骨質增生、黃韌帶肥厚等)造成椎管的管道前後徑小於正常人的平均水準(正常不能小於13毫米), 或者小於其與椎體矢狀徑比值0.75界限, 使得其中脊髓組織的活動餘地減小, 當原發病變進一步發展, 或者遇到即使是輕微的外傷時, 脊髓即發生擠壓傷。 其損傷所導致的一系列改變及臨床表現將不可避免。
總的來說, 頸椎間盤退行性改變、椎體間不穩定、骨刺形成、外傷引起中央型椎間盤後突;在原來椎管就很狹小的情況下椎體繼續活動,
突出的混凝土合物不停地刺激及壓迫脊髓, 加之後方黃韌帶的肥厚, 在頸後伸時發生皺褶, 使已受壓的神經組織又受到刺激, 是造成脊髓型頸椎病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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