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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的藥後忌口

癌症飲食之藥後忌口, 也就是說與服藥有關的忌口。 例如病人正在服健牌和胃、溫中益氣的中藥, 而飲食卻攝取性涼滑腸之食品就不合適。 蘆筍性涼味苦, 有通便潤腸作用, 如用於牌虛腹瀉的病人就非所宜。 就病症和體質而言, 平素脾腎陽虛容易腹瀉的人, 須忌食生冷粘膩滑腸食品等。

關於民間所傳的“發物”的忌口問題。 所謂“發物”, 是指能使疾病加重或誘動疾病發作的某些食物。 現在看來, 有些是與過敏性疾患有關, 如哮喘、尊麻疹等, 有的與外症瘡瘍腫毒有關。 這些食物多指水產品中的帶魚、鯉魚、鱔魚、蚶子、蛤蜊、螃蟹、蝦、海參;畜肉類的羊肉、狗肉、驢肉、馬肉;蔬菜中的韭菜、芹菜、香菜、茴香等。

值得討論的是一些地區相傳癌症病人不能吃雞, 認為雞易長腫瘤, 說什麼癌細胞在“雞血”中易生長, 而主張吃鴨、吃用魚。 這些說法尚缺乏令人信服的科學論據, 結果, 使許多輕信者寧可不吃。 事實上, 成千上萬的病人, 有許多已不是早期。 經手術或放療後並未忌口, 在食譜中雞、魚、蝦、海參數量不少, 還有的吃羊肉、兔肉、狗肉、牛肉, 均未見因此而復發臨床工作中尚未見到明確是因飲食而致癌症復發或惡化的例子。

其實, 腫瘤病人的忌口, 還應因病而異, 因人而異, 因治療方法而異, 不能籠統地機械地規定能吃什麼, 不能吃什麼。 雖然也要尊重古人和一些傳統的忌日習慣,

但對於那種過分苛求忌日, 甚至故弄玄虛以致病人無所適從的做法是不恰當的。 對癌症病人我的主張食譜不宜太窄, 忌口不宜太嚴, 視病情的寒熱虛實和脾胃消化吸收功能的強弱, 予以必要的食補和食療。 以高蛋白、高能量、高維生素的飲食為主, 以彌補腫瘤的過份消耗, 提高機體的免疫功能和抗病能力。

事實證明, 保持脾胃功能正常, 後天營養充足, 常能提高人體對手術、化療和放療的耐受力, 改善全身狀況, 加強扶正祛邪作用, 從而獲得較好的遠期療效。

專家提醒:癌症的療效取決於早發現、早治療, 故患者不要喪失信心, 一旦患病, 要儘早到醫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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