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斑狼瘡是一個複雜的疾病, 需要有經驗的醫生長期的隨診治療, 才能把病情控制住。 要做到這些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瞭解疾病的嚴重程度:這就像打仗一樣, 首先需要熟悉情況。 一般而論, 關節炎、口腔潰瘍、皮疹或胸膜炎屬於輕的臨床表現, 彌漫性腎炎、中樞神經系統損傷、溶血性貧血及血小板減少是疾病嚴重的表現。
個體化:每一個病人對藥物的治療反應都不同, 所以治療方案和藥物的劑量必須個體化, 治療一個階段以後把藥物控制在合適的劑量, 以防疾病復發。
風險/效果比率:每次用藥都要評估所選藥物和劑量對病人的風險/效果比率,
隨訪:不論病情控制與否, 都要作長期隨訪, 按病情每隔1~12個月全面檢查1次, 病情長期緩解者可試停藥。
抗核抗體與治療:各種抗核抗體, 包括抗RNP、抗Sm、抗SSA等抗體是診斷疾病的重要標誌, 而非考核療效的指標。 這點很重要, 醫生和病人都要記住。 如僅有抗核抗體陽性而無臨床表現, 一般不需要治療, 但是對具有高滴度的抗雙鏈DNA抗體的病人, 應警惕疾病活動性, 特別是狼瘡性腎炎。
光過敏:紅斑狼瘡有光過敏的僅占40%, 不是所有的病人都要避免太陽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