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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藥物姑息治療骨癌骨痛

骨痛是骨癌的常見症狀, 而且骨癌疼痛較之其他原因引起的疼痛要劇烈的多, 患者很難忍受, 使用常規的鎮痛藥物也很難奏效。 目前, 骨癌的治療方法有主要有外科手術、外照射治療、放射性核素治療、激素療法、化學藥物治療及中醫中藥治療等, 這些治療方法都有一定的止痛效果。 對於多發性骨轉移癌患者而言, 全身療法如化療、二膦酸鹽、激素療法、半身或局部骨外照射以及放射性藥物均可用於姑息治療轉移性骨痛。

放射性藥物治療是指經靜脈將放射性藥物注射到患者體內, 藥物能夠特異性地集聚在反應性骨部位並釋放高劑量的射線到轉移部位,

達到治療、止痛的目的。 目前已通過審查的用於骨痛姑息治療的放射性藥物有89Sr、153Sm, 186Re、188Re、117Sn、32P等, 以89Sr和153Sm應用最廣泛。 放射性藥物的應用優勢在於注射簡便、能夠治療轉移性疾病的多位點病灶、能夠靶向定位於骨病灶、治癒率有望改進、能夠聯合其它療法如化療和外照射療效有望增強。

放射性藥物用於骨癌止痛效果確切, 但早期有血液學毒性的不良反應, 患者表現為不同程度的血小板減少, 以輕度多見, 還有部分患者有噁心、嘔吐等反應, 給予鎮吐藥物可適當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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