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癌亦稱惡性腦瘤, 是生長於顱內的惡性腫瘤, 是神經系統中常見的疾病之一, 對人類神經系統的功能有很大的危害。 目前臨床上, 腦癌的治療越來越重視綜合治療, 以期發揮各療法的優勢。
一般治療原則如下:
1.腦癌良性腫瘤直徑小於2釐米者, 伽瑪刀或X刀照射治療, 直徑大於2釐米者開顱手術切除。 垂體瘤經伽瑪刀治療後有繼發視力障礙的可能, 宜慎重。
2.惡性腦癌一旦確診, 應早期手術治療, 爭取次全切除。
3.腦轉移、單灶者爭取手術切除, 繼以全身化療;多灶者以化療為主, 選用藥物可兼顧原發灶和轉移灶。
4.腦癌術後放療:術後15天開始放療, 劑量為5000~6000瑞得, 分次進行, 每次200瑞得。
5.腦癌化療:化療可在術前、中、後即開始進行, 也可在放療結束一個月後開始。 宜選用脂溶性、小分子量、能通過血腦屏障的藥物。
腦癌主要表現是頭痛, 以清晨為主, 無明確定位, 呈深部隱痛, 且進行性加重。 腦瘤的臨床症狀有刺激和破壞之分, 刺激症狀有癲癇大發作和局限抽搐發作;破壞症狀有一側肢體無力或癱瘓, 言語不清, 精神行為失常等。 50歲上下突發頭痛更要警惕腦轉移的可能, 宜同時查找原發灶。
以上便是專家講解腦癌的綜合治療的相關資訊。 僅以供大家做以參考, 專家提示, 腦癌的患者的家屬一定要對患者的護理不容忽視, 所以應該在日常生活注意患者的病情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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