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性消化性潰瘍手術5~10年後, 殘胃可發生腺癌, 稱為殘胃癌, 有1%~5%的胃癌患者在術後可能出現殘胃癌的情況。
目前認為, 導致殘胃癌的原因主要是由於胃手術遺留下來的後果, 一般表現為以下三方面:
胃黏膜癌變
胃手術後胃酸減少, 有利於細菌在胃內的生長繁殖。 細菌毒素及膽汁被細菌分解的代謝產物, 可有促癌作用。 而含硝酸鹽還原酶的細菌更能促進致癌物亞硝胺的合成。 在這些致癌、促癌物的作用下, 胃黏膜可能癌變。
生理功能的改變
胃手術後的疤痕、甚至不吸收縫線的刺激, 亦可能是殘胃癌發生的因素之一。
誘發胃炎
胃大部切除或迷走神經切斷後, 胃呈低酸或無酸狀態, 加以胃泌素分泌下降使保護性粘液減少, 胃黏膜逐步萎縮。 而胃手術後的膽汁、胰液和腸液的反流更損害胃黏膜, 形成慢性萎縮性胃炎、腸上皮化生和不典型增生, 乃是殘胃癌發生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