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腎病綜合症的治療詳解

(一)引起腎病綜合征的原發疾病治療

1。 糖皮質激素治療 糖皮質激素用於腎臟疾病, 主要是其抗炎作用。 它能減輕急性炎症時的滲出, 穩定溶酶體膜, 減少纖維蛋白的沉著, 降低毛細血管通透性而減少尿蛋白漏出;此外, 尚可抑制慢性炎症中的增生反應, 降低成纖維細胞活性, 減輕組織修復所致的纖維化。 糖皮質激素對腎病綜合征的療效反應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其病理類型, 一般認為只有微小病變腎病的療效最為肯定。

激素的製劑有短效(半衰期6~12小時):氫化潑尼松(20mg);中效(12~36小時):潑尼松(5mg)、潑尼松龍(5mg)、甲潑尼松龍(4mg)、氟羥潑尼松龍(4mg);長效(48~72小時):地塞米松(0。

75mg)、倍他米松(0。 60mg)。 激素可經胃腸道迅速吸收, 故片劑為最常用的劑型。 首治劑量一般為潑尼松1mg/(kg·d), 兒童1。 5~2mg/(kg·d)。 經治療8周後, 有效者應維持應用, 然後逐漸減量, 一般每1~2周減原劑量的10%~20%, 劑量越少遞減的量越少, 速度越慢。 激素的維持量和維持時間因病例不同而異, 以不出現臨床症狀而採用的最小劑量為度, 以低於15mg/d為滿意。 在維持階段有體重變化、感染、手術和妊娠等情況時調整激素用量。 經8周以上正規治療無效病例, 需排除影響療效的因素, 如感染、水腫所致的體重增加和腎靜脈血栓形成等, 應盡可能及時診斷與處理。 對口服激素治療反應不良, 高度水腫影響胃腸道對激素的吸收, 全身疾病(如系統性紅斑狼瘡)引起的嚴重腎病綜合征;病理上有明顯的腎間質病變,
小球彌漫性增生, 新月體形成和血管纖維素樣壞死等改變的患者, 可予以靜脈激素衝擊治療。 衝擊療法的劑量為甲潑尼松龍0。 5~1g/d, 療程3~5天, 但根據臨床經驗, 一般選用中小劑量治療, 即潑尼松龍240~480mg/d, 療程3~5天, 1周後改為口服劑量。 這樣既可減少因大劑量激素衝擊而引起的感染等副作用, 臨床效果也不受影響。 相應的地塞米松衝擊劑量為30~70mg/d, 但要注意加重水鈉瀦留和高血壓等副作用。

長期應用激素可產生很多副作用, 有時相當嚴重。 激素導致的蛋白質高分解狀態可加重氮質血症, 促使血尿酸增高, 誘發痛風和加劇腎功能減退。 大劑量應用有時可加劇高血壓、促發心衰。

激素應用時的感染症狀可不明顯, 特別容易延誤診斷, 使感染擴散。 激素長期應用可加劇腎病綜合征的骨病, 甚至產生無菌性股骨頸缺血性壞死。

2。 細胞毒性藥物 激素治療無效, 或激素依賴型或反復發作型, 因不能耐受激素的副作用而難以繼續用藥的腎病綜合征可以試用細胞毒藥物治療。 由於此類藥物多有性腺毒性、降低人體抵抗力及誘發腫瘤的危險, 因此, 在用藥指征及療程上應慎重掌握。 如局灶節段性腎小球腎炎對細胞毒藥物反應很差, 故不應選用。 目前臨床上常用的此類藥物中, 環磷醯胺(CTX)和苯丁酸氮介(CB1348)療效最可靠。 CTX的劑量為2~3mg/(kg·d), 療程8周, 當累積總量超過300mg/kg時易發生性腺毒性。 苯丁酸氮介0。 1mg/(kg·d), 分3次口服,

療程8周, 累積總量達7~8mg/kg則易發生毒性副作用。 對用藥後緩解又重新復發者多不主張進行第二次用藥, 以免中毒。 對狼瘡性腎炎、膜性腎炎引起的腎病綜合征, 有人主張選用CTX衝擊治療, 劑量為12mg~20mg/(kg·次), 每週一次, 連用5~6次, 以後按病人的耐受情況延長用藥間隙期, 總用藥劑量可達9~12g。 衝擊治療目的為減少激素用量, 降低感染併發症並提高療效, 但應根據腎小球濾過功能選擇劑量或忌用。

3。 環孢黴素A(CyA) CyA是一種有效的細胞免疫抑制劑, 近年已試用於各種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治療。 目前臨床上以微小病變、膜性腎病和膜增生性腎炎療效較肯定。 與激素和細胞毒藥物相比, 應用CyA最大優點是減少蛋白尿及改善低蛋白血症療效可靠, 不影響生長發育和抑制造血細胞功能。

但此藥亦有多種副作用, 最嚴重的副作用為腎、肝毒性。 其腎毒性發生率在20%~40%, 長期應用可導致間質纖維化。 個別病例在停藥後易復發。 故不宜長期用此藥治療腎病綜合征, 更不宜輕易將此藥作為首選藥物。 CyA的治療劑量為3~5mg/(kg·d), 使藥物血濃度的穀值在75~200μg/ml(全血, HPLC法), 一般在用藥後2~8周起效, 但個體差異很大, 個別病人則需更長的時間才有效, 見效後應逐漸減量。 用藥過程中出現血肌酐升高應警惕CyA中毒的可能。 療程一般為3~6個月, 復發者再用仍可有效。

4。 中醫中藥綜合治療 由於某些腎病綜合征對免疫抑制劑治療反應不佳, 持續地從尿中丟失大量蛋白。 對於這些病人除對症治療外, 可試用中藥治療。 腎病綜合征按中醫理論,在水腫期,主要表現為脾腎兩虛與水津積聚於組織間質,呈本虛而標實的表現,因而治療宜攻補兼施,即在溫腎健脾的基礎上利尿消腫。辨證論治為:①脾腎陽虛型,治則以溫腎實脾,兼以利水。方藥可用真武湯、濟生腎氣丸加減。②脾腎氣虛型:治則為益氣健脾溫腎,方藥可用實脾飲或防己茯苓湯合參苓白術散加減。③腎陰陽俱虛:治則為陰陽雙補,方劑可用濟生腎氣丸、地黃飲子加減。

(二)對症治療

1。低白蛋白血症治療

(1)飲食療法:腎病綜合征患者通常是負氮平衡,如能攝入高蛋白飲食,則有可能轉為正氮平衡。但腎病綜合征患者攝入高蛋白會導致尿蛋白增加,加重腎小球損害,而血漿白蛋白水準沒有增加。因此,建議每日蛋白攝入量為1g/kg,再加上每日尿內丟失的蛋白質量,每攝入1g蛋白質,必須同時攝入非蛋白熱卡138kJ(33kcal)。供給的蛋白質應為優質蛋白,如牛奶、雞蛋和魚、肉類。

(2)靜脈滴注白蛋白:由於靜脈輸入白蛋白在1~2天內即經腎臟從尿中丟失,而且費用昂貴。另外大量靜脈應用白蛋白有免疫抑制、丙型肝炎、誘發心衰、延遲緩解和增加復發率等副作用,故在應用靜脈白蛋白時應嚴格掌握適應證:①嚴重的全身水腫,而靜脈注射速尿不能達到利尿效果的患者,在靜脈滴注白蛋白以後,緊接著靜脈滴注速尿(速尿120mg,加入葡萄糖溶液100~250ml中,緩慢滴注1小時),常可使原先對速尿無效者仍能獲得良好的利尿效果。②使用速尿利尿後,出現血漿容量不足的臨床表現者。③因腎間質水腫引起急性腎功能衰竭者。

2。水腫的治療

(1)限鈉飲食:水腫本身提示體內鈉過多,所以腎病綜合征患者限制食鹽攝入有重要意義。正常人每日食鹽的攝入量為10g(含3。9g鈉),但由於限鈉後病人常因飲食無味而食欲不振,影響了蛋白質和熱量的攝入。因此,限鈉飲食應以病人能耐受,不影響其食欲為度,低鹽飲食的食鹽含量為3~5g/d。慢性患者,由於長期限鈉飲食,可導致細胞內缺鈉,應引起注意。

(2)利尿劑的應用:按不同的作用部位,利尿劑可分為:①袢利尿劑:主要作用機制是抑制髓袢升支對氯和鈉的重吸收,如映塞米(速尿)和布美他尼(丁脲胺)為最強有力的利尿劑。劑量為速尿20~120mg/d,丁脲胺1~5mg/d。②噻嗪類利尿劑:主要作用于髓袢升支厚壁段(皮質部)及遠曲小管前段,通過抑制鈉和氯的重吸收,增加鉀的排泄而達到利尿效果。雙氫氯塞嗪的常用劑量為75~100mg/d。③排鈉瀦鉀利尿劑:主要作用于遠端小管和集合管,為醛固酮拮抗劑。安體舒通常用劑量為60~120mg/d,單獨使用此類藥物效果較差,故常與排鉀利尿劑合用。④滲透性利尿劑:可經腎小球自由濾過而不被腎小管重吸收,從而增加腎小管的滲透濃度,阻止近端小管和遠端小管對水鈉的重吸收,以達到利尿效果。低分子右旋糖酐的常用劑量500Ml/2~3d,甘露醇250Ml/d,注意腎功能損害者慎用。腎病綜合征患者的利尿藥物首選速尿,但劑量個體差異很大;靜脈用藥效果較好,方法:將100mg速尿加入100Ml葡萄糖溶液或100ml甘露醇中,緩慢靜滴1小時;速尿為排鉀利尿劑,故常與安體舒通合用。速尿長期應用(7~10天)後,利尿作用減弱,有時需加劑量,最好改為間隙用藥,即停藥3天后再用。建議對嚴重水腫者選擇不同作用部位的利尿劑聯合交替使用。

3。高凝狀態治療

腎病綜合征患者由於凝血因數改變處於血液高凝狀態,尤其當血漿白蛋白低於20~25g/L時,即有靜脈血栓形成可能。目前臨床常用的抗凝藥物有:

(1)肝素:主要通過啟動抗凝血酶Ⅲ(ATⅢ)活性。常用劑量50~75mg/d靜滴,使ATⅢ活力單位在90%以上。有文獻報導肝素可減少腎病綜合征的蛋白尿和改善腎功能,但其作用機理不清楚。值得注意的是肝素(MW65600)可引起血小板聚集。目前尚有小分子量肝素皮下注射,每日一次。

(2)尿激酶(UK):直接啟動纖溶酶原,導致纖溶。常用劑量為2~8萬U/d,使用時從小劑量開始,並可與肝素同時靜滴。監測優球蛋白溶解時間,使其在90~120分鐘之間。UK的主要副作用為過敏和出血。

(3)華法令:抑制肝細胞內維生素K依賴因數Ⅱ、Ⅶ、Ⅸ、X的合成,常用劑量2。5mg/d,口服,監測凝血酶原時間,使其在正常人的50%~70%。

(4)潘生丁:為血小板拮抗劑,常用劑量為100~200mg/d。一般高凝狀態的靜脈抗凝時間為2~8周,以後改為華法令或潘生丁口服。

有靜脈血栓形成者:①手術移去血栓。②介入溶栓。經介入放射在腎動脈端一次性注入UK24萬U來溶解腎靜脈血栓,此方法可重複應用。③全身靜脈抗凝。即肝素加尿激酶,療程2~3個月。④口服華法令至腎病綜合征緩解以防血栓再形成。

4。高脂血症治療

腎病綜合征患者,尤其是多次復發者,其高脂血症持續時間很長,即使腎病綜合征緩解後,高脂血症仍持續存在。近年來認識到高脂血症對腎臟疾病進展的影響,而一些治療腎病綜合征的藥物如:腎上腺皮質激素及利尿藥,均可加重高脂血症,故目前多主張對腎病綜合征的高脂血症使用降脂藥物。可選用的降脂藥物有:①纖維酸類藥物(fibric acids):非諾貝特(fenofibrate)每日3次,每次100mg,吉非羅齊(gemfibrozil)每日2次,每次600mg,其降血甘油三酯作用強於降膽固醇。此藥偶有胃腸道不適和血清轉氨酶升高。②Hmg-CoA還原酶抑制劑:洛伐他汀(美降脂),20mgBid,辛伐他汀(舒降脂),5mg Bid;此類藥物主要使細胞內Ch下降,降低血漿LDL-Ch濃度,減少肝細胞產生VLDL及LDL。③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ACEI):主要作用有降低血漿中Ch及TG濃度;使血漿中HDL升高,而且其主要的載脂蛋白ApoA-Ⅰ和ApoA-Ⅱ也升高,可以加速清除周圍組織中的Ch;減少LDL對動脈內膜的浸潤,保護動脈管壁。此外ACEI尚可有不同程度降低蛋白尿的作用。

5。急性腎衰治療

腎病綜合征合併急性腎衰時因病因不同則治療方法各異。對於因血液動力學因素所致者,主要治療原則包括:合理使用利尿劑、腎上腺皮質激素、糾正低血容量和透析療法。血液透析不僅控制氮質血症、維持電解質酸堿平衡,且可較快清除體內水分瀦留。因腎間質水腫所致的急性腎衰經上述處理後,腎功能恢復較快。使用利尿劑時需注意:①適時使用利尿劑:腎病綜合征伴急性腎衰有嚴重低蛋白血症者,在未補充血漿蛋白就使用大劑量利尿劑時,會加重低蛋白血症和低血容量,腎功能衰竭更趨惡化。故應在補充血漿白蛋白後(每日靜脈用10~50g人體白蛋白)再予以利尿劑。但一次過量補充血漿白蛋白又未及時用利尿劑時,又可能導致肺水腫。②適當使用利尿劑:由於腎病綜合征患者有相對性血容量不足和低血壓傾向,此時用利尿劑應以每日尿量2000~2500ml或體重每日下降在1kg左右為宜。③伴血漿腎素水準增高的患者,使用利尿劑血容量下降後使血漿腎素水準更高,利尿治療不但無效反而加重病情。此類患者只有糾正低蛋白血症和低血容量後再用利尿劑才有利於腎功能恢復。

腎病綜合征合併急性腎衰一般均為可逆性,大多數患者在治療下,隨著尿量增加,腎功能逐漸恢復。少數病人在病程中多次發生急性腎衰也均可恢復。預後與急性腎衰的病因有關,一般來說急進性腎小球腎炎、腎靜脈血栓形成預後較差,而單純與腎病綜合征相關者預後較好。

腎病綜合征按中醫理論,在水腫期,主要表現為脾腎兩虛與水津積聚於組織間質,呈本虛而標實的表現,因而治療宜攻補兼施,即在溫腎健脾的基礎上利尿消腫。辨證論治為:①脾腎陽虛型,治則以溫腎實脾,兼以利水。方藥可用真武湯、濟生腎氣丸加減。②脾腎氣虛型:治則為益氣健脾溫腎,方藥可用實脾飲或防己茯苓湯合參苓白術散加減。③腎陰陽俱虛:治則為陰陽雙補,方劑可用濟生腎氣丸、地黃飲子加減。

(二)對症治療

1。低白蛋白血症治療

(1)飲食療法:腎病綜合征患者通常是負氮平衡,如能攝入高蛋白飲食,則有可能轉為正氮平衡。但腎病綜合征患者攝入高蛋白會導致尿蛋白增加,加重腎小球損害,而血漿白蛋白水準沒有增加。因此,建議每日蛋白攝入量為1g/kg,再加上每日尿內丟失的蛋白質量,每攝入1g蛋白質,必須同時攝入非蛋白熱卡138kJ(33kcal)。供給的蛋白質應為優質蛋白,如牛奶、雞蛋和魚、肉類。

(2)靜脈滴注白蛋白:由於靜脈輸入白蛋白在1~2天內即經腎臟從尿中丟失,而且費用昂貴。另外大量靜脈應用白蛋白有免疫抑制、丙型肝炎、誘發心衰、延遲緩解和增加復發率等副作用,故在應用靜脈白蛋白時應嚴格掌握適應證:①嚴重的全身水腫,而靜脈注射速尿不能達到利尿效果的患者,在靜脈滴注白蛋白以後,緊接著靜脈滴注速尿(速尿120mg,加入葡萄糖溶液100~250ml中,緩慢滴注1小時),常可使原先對速尿無效者仍能獲得良好的利尿效果。②使用速尿利尿後,出現血漿容量不足的臨床表現者。③因腎間質水腫引起急性腎功能衰竭者。

2。水腫的治療

(1)限鈉飲食:水腫本身提示體內鈉過多,所以腎病綜合征患者限制食鹽攝入有重要意義。正常人每日食鹽的攝入量為10g(含3。9g鈉),但由於限鈉後病人常因飲食無味而食欲不振,影響了蛋白質和熱量的攝入。因此,限鈉飲食應以病人能耐受,不影響其食欲為度,低鹽飲食的食鹽含量為3~5g/d。慢性患者,由於長期限鈉飲食,可導致細胞內缺鈉,應引起注意。

(2)利尿劑的應用:按不同的作用部位,利尿劑可分為:①袢利尿劑:主要作用機制是抑制髓袢升支對氯和鈉的重吸收,如映塞米(速尿)和布美他尼(丁脲胺)為最強有力的利尿劑。劑量為速尿20~120mg/d,丁脲胺1~5mg/d。②噻嗪類利尿劑:主要作用于髓袢升支厚壁段(皮質部)及遠曲小管前段,通過抑制鈉和氯的重吸收,增加鉀的排泄而達到利尿效果。雙氫氯塞嗪的常用劑量為75~100mg/d。③排鈉瀦鉀利尿劑:主要作用于遠端小管和集合管,為醛固酮拮抗劑。安體舒通常用劑量為60~120mg/d,單獨使用此類藥物效果較差,故常與排鉀利尿劑合用。④滲透性利尿劑:可經腎小球自由濾過而不被腎小管重吸收,從而增加腎小管的滲透濃度,阻止近端小管和遠端小管對水鈉的重吸收,以達到利尿效果。低分子右旋糖酐的常用劑量500Ml/2~3d,甘露醇250Ml/d,注意腎功能損害者慎用。腎病綜合征患者的利尿藥物首選速尿,但劑量個體差異很大;靜脈用藥效果較好,方法:將100mg速尿加入100Ml葡萄糖溶液或100ml甘露醇中,緩慢靜滴1小時;速尿為排鉀利尿劑,故常與安體舒通合用。速尿長期應用(7~10天)後,利尿作用減弱,有時需加劑量,最好改為間隙用藥,即停藥3天后再用。建議對嚴重水腫者選擇不同作用部位的利尿劑聯合交替使用。

3。高凝狀態治療

腎病綜合征患者由於凝血因數改變處於血液高凝狀態,尤其當血漿白蛋白低於20~25g/L時,即有靜脈血栓形成可能。目前臨床常用的抗凝藥物有:

(1)肝素:主要通過啟動抗凝血酶Ⅲ(ATⅢ)活性。常用劑量50~75mg/d靜滴,使ATⅢ活力單位在90%以上。有文獻報導肝素可減少腎病綜合征的蛋白尿和改善腎功能,但其作用機理不清楚。值得注意的是肝素(MW65600)可引起血小板聚集。目前尚有小分子量肝素皮下注射,每日一次。

(2)尿激酶(UK):直接啟動纖溶酶原,導致纖溶。常用劑量為2~8萬U/d,使用時從小劑量開始,並可與肝素同時靜滴。監測優球蛋白溶解時間,使其在90~120分鐘之間。UK的主要副作用為過敏和出血。

(3)華法令:抑制肝細胞內維生素K依賴因數Ⅱ、Ⅶ、Ⅸ、X的合成,常用劑量2。5mg/d,口服,監測凝血酶原時間,使其在正常人的50%~70%。

(4)潘生丁:為血小板拮抗劑,常用劑量為100~200mg/d。一般高凝狀態的靜脈抗凝時間為2~8周,以後改為華法令或潘生丁口服。

有靜脈血栓形成者:①手術移去血栓。②介入溶栓。經介入放射在腎動脈端一次性注入UK24萬U來溶解腎靜脈血栓,此方法可重複應用。③全身靜脈抗凝。即肝素加尿激酶,療程2~3個月。④口服華法令至腎病綜合征緩解以防血栓再形成。

4。高脂血症治療

腎病綜合征患者,尤其是多次復發者,其高脂血症持續時間很長,即使腎病綜合征緩解後,高脂血症仍持續存在。近年來認識到高脂血症對腎臟疾病進展的影響,而一些治療腎病綜合征的藥物如:腎上腺皮質激素及利尿藥,均可加重高脂血症,故目前多主張對腎病綜合征的高脂血症使用降脂藥物。可選用的降脂藥物有:①纖維酸類藥物(fibric acids):非諾貝特(fenofibrate)每日3次,每次100mg,吉非羅齊(gemfibrozil)每日2次,每次600mg,其降血甘油三酯作用強於降膽固醇。此藥偶有胃腸道不適和血清轉氨酶升高。②Hmg-CoA還原酶抑制劑:洛伐他汀(美降脂),20mgBid,辛伐他汀(舒降脂),5mg Bid;此類藥物主要使細胞內Ch下降,降低血漿LDL-Ch濃度,減少肝細胞產生VLDL及LDL。③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ACEI):主要作用有降低血漿中Ch及TG濃度;使血漿中HDL升高,而且其主要的載脂蛋白ApoA-Ⅰ和ApoA-Ⅱ也升高,可以加速清除周圍組織中的Ch;減少LDL對動脈內膜的浸潤,保護動脈管壁。此外ACEI尚可有不同程度降低蛋白尿的作用。

5。急性腎衰治療

腎病綜合征合併急性腎衰時因病因不同則治療方法各異。對於因血液動力學因素所致者,主要治療原則包括:合理使用利尿劑、腎上腺皮質激素、糾正低血容量和透析療法。血液透析不僅控制氮質血症、維持電解質酸堿平衡,且可較快清除體內水分瀦留。因腎間質水腫所致的急性腎衰經上述處理後,腎功能恢復較快。使用利尿劑時需注意:①適時使用利尿劑:腎病綜合征伴急性腎衰有嚴重低蛋白血症者,在未補充血漿蛋白就使用大劑量利尿劑時,會加重低蛋白血症和低血容量,腎功能衰竭更趨惡化。故應在補充血漿白蛋白後(每日靜脈用10~50g人體白蛋白)再予以利尿劑。但一次過量補充血漿白蛋白又未及時用利尿劑時,又可能導致肺水腫。②適當使用利尿劑:由於腎病綜合征患者有相對性血容量不足和低血壓傾向,此時用利尿劑應以每日尿量2000~2500ml或體重每日下降在1kg左右為宜。③伴血漿腎素水準增高的患者,使用利尿劑血容量下降後使血漿腎素水準更高,利尿治療不但無效反而加重病情。此類患者只有糾正低蛋白血症和低血容量後再用利尿劑才有利於腎功能恢復。

腎病綜合征合併急性腎衰一般均為可逆性,大多數患者在治療下,隨著尿量增加,腎功能逐漸恢復。少數病人在病程中多次發生急性腎衰也均可恢復。預後與急性腎衰的病因有關,一般來說急進性腎小球腎炎、腎靜脈血栓形成預後較差,而單純與腎病綜合征相關者預後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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