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敏性紫癜累及腎臟時會導致紫癜性腎炎, 可應用環磷醯胺等免疫抑制劑進行治療。
1、適應證:腎病綜合征患者伴腎功能明顯損害, 病理呈彌漫性改變, 可用強的松或者聯合應用環磷醯胺;腎炎呈彌漫性增生伴或有新月體形成, 常用糖皮質激素以及免疫抑制, 如甲基強的松龍沖或環磷醯胺衝擊治療。
2、禁忌證:
孕婦:環磷醯胺有致突變或致畸胎作用, 可造成胎兒死亡或先天性畸形。
哺乳期婦女:環磷醯胺可隨乳汁中排出。
痛風、腫瘤、肝病、泌尿系結石患者及曾接受過化療或放射治療者慎用。
3、副作用:
骨髓抑制:主要表現為白細胞減少, 白細胞往往在給藥後10-14天最低, 多在第21天恢復正常。
泌尿道症狀:如尿頻、尿急、血尿、排尿困難等。
消化道症狀:噁心、嘔吐、厭食等, 症狀嚴重程度與劑量有關。
皮膚症狀:主要表現為脫髮, 停藥後可長出新發。 偶見指甲脫落和色素沉著。
生殖系統症狀:長期應用, 男性會出現睾丸萎縮及精子缺乏;婦女可致閉經、卵巢纖維化等。
影響肝功能:可出現黃疸及凝血酶原減少。
腫瘤:長期大量給予環磷醯胺可產生繼發性腫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