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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肌無力患者抗膽鹼酯酶用藥4不宜

抗膽鹼酯酶藥是臨床中治療重症肌無力的常用藥物, 如能正確應用, 常能達到較好的治療效果, 用藥時一定要避免以下4個“不宜”。

1、不宜應用到所有類型患者:重症肌無力可由乙醯膽鹼受體抗體出現異常增多、遺傳、胸腺瘤及其他胸腺疾病、病原體侵害等多種原因引起, 抗膽鹼酯酶類藥物只對乙醯膽鹼受體抗體出現異常增多有確切治療作用, 其他類型患者應用後效果不大甚至無效。

2、不宜長期大量服用:長期大量使用抗膽鹼酯酶類藥物, 將會導致神經終板的乙醯膽鹼蓄積, 發生神經過度去極化作用,

反而引起病情的加重, 嚴重者甚至發生膽鹼能危象。

3、不宜盲目加大藥量:抗膽鹼酯酶類藥物僅僅針對乙醯膽鹼受體增多進行對抗性治療, 但不能糾正原發病因, 盲目加大給藥劑量有可能不能達到應有治療效果, 甚至可能出現嚴重的副作用。

4、不同患者不宜給予同等藥量:由於個體差異的區別, 每個病人對於藥物的敏感程度與藥物的利用程度存在明顯不同, 即使症狀程度相同, 採取同等給藥量也不一定能夠達到相同的治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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