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查明失眠的原因, 並針對原發因素進行處理;其次是心理干預:包括認知干預(對失眠態度的調整)、生物回饋(各種放鬆技術)和行為干預(生活與作息規律, 適應性鍛煉)等;最後是安眠藥物的治療。
安眠藥是指具有鎮靜、安眠的精神藥物, 主要用途是催眠和維持睡眠, 但各個藥物的作用還是有些差異的。
起效快、作用時間短的, 用於促進入睡;起效慢、作用時間較長的用於減少夜間驚醒次數和延長睡眠時間。 由於許多精神、軀體疾病伴發失眠, 而失眠又會導致不良情緒、精力疲憊,
經驗證明, 短期使用安眠藥對於改善病情、提高患者對治療的依從性、避免失眠導致的一系列負面影響有較好效果。 醫生會根據患者的體會調整藥物種類、劑量和用藥時間, 及時消除這些負面效應。
有些患者連續使用安眠藥超過3-4周以上, 就會感到效果下降, 需要加大藥量。 長期服用者, 一旦成癮, 就離不開它, 如果突然停藥, 就會出現情緒激動、易怒、憂鬱、出現幻想甚至被害妄想以及更為嚴重的失眠症狀。 其次是記憶力減退, 這種情況在老年人中較常見, 而且與老年性癡呆的發病有一定關係。
第三是呼吸抑制, 對於老年人及肝腎功能不全的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