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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梅毒有哪些原則?

在臨床上梅毒這種疾病在治療的時候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則, 我們知道雖然很多疾病的發病病因存在著差異, 疾病發展的程度也存在固有的不同之處, 為此在治療時候遵循一定的治療原則也需要跟距自己的病情作相應的調整。

強調診斷, 早治療, 療程規則, 劑量足夠;療後定期臨床和實驗室隨訪, 性夥伴同查同治。 早期梅毒經徹底治療可全愈並去除傳染性, 多數正規治療的病人, 6個月後USR、RPR或VDRL試驗轉成陰性或滴度顯著降低, 如抗體滴度再升高, 應是血清性復發。 晚期梅毒治療可消除組織內炎症,

但已破壞的組織不會自然修復, 為後遺症。

青黴素, 如水劑青黴素、普魯卡因青黴素、苄星青黴素等為首選藥物。 對青黴素過敏者可選四環素、 紅黴素等。 部分病人青黴素治療之初可能發生吉海反應 (Jarish-Herxheimer Reaction, J-HR), 可由小劑量開始加以防止。

我們看到以上專家針對于梅毒這種疾病的治療原則就闡述了這麼多, 隨著人們對梅毒認識程度的加深, 可以說的是很多人都討厭患有這種傳染病, 但是你們做好防範工作了嗎?我相信很多人都沒有做好這種疾病的預防工作, 為此您還需要諮詢相關的專家做好這種疾病的預防, 防止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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