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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他讓我還房貸 房產證卻不寫我名

男友的房子06年買的, 每月房貸2000。

我們07年底認識, 到現在大約半年時間吧。 感情還算好, 但為一些事情會吵吵鬧鬧, 我家裡還欠債, 希望以後能幫家裡一些, 他說不是不同意, 但要有限度。 他是那種喜歡把什麼事都分的很清楚的男人。

他工作不好, 學歷也比我低, 是單親家庭, 以前房貸是他母親幫忙一起還的, 母親年近60, 退休職工, 每月退休工資月1200元, 家裡還有另一套房子, 現在出租。 但家裡財政權都是他母親在管。

現在他為了要掌管家裡的財政權, 跟他母親鬧了很多回。 結果, 他母親不再跟他一起住了, 意思是房貸她不再支持他。

他現在提出要我一個月拿出1000, 同他一起還房貸。

我朋友提出讓他房產證寫我和他的名字, 兩人一起還。

我把想法告訴他, 他不同意, 說這是尊嚴問題。

他說可以打欠條, 如果分手, 如數還我。

同志們, 我真不知道, 他到底是愛我呢, 還是只是想找個幫他還房貸的人。

鑒於他目前工作不穩定, 狀態也不好, 我才這樣矛盾的。

我真不知道, 這樣堅持下去值得不值得。

我要不要堅持?還是提出分手?如果我不同意, 我們恐怕得分手了。

也許是我們不夠愛對方, 而是太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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