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患者經過正規的藥物治療, 仍有1/3病人發作不能完全控制, 對患者的認知、記憶、生活品質、社會心理及兒童的生長發育等造成影響。 近些年, 影像學、腦電圖、遺傳學等診斷技術的不斷提高, 多種新型抗癲癇藥物問世, 切除性手術的療效和安全性得到認可, 生酮飲食和神經調控技術等抗癲癇措施應用, 使一些藥物難治性癲癇患者的預後得到了改善。 2010年國際抗癲癇聯盟發表了藥物難治性癲癇的定義, 並建議此類患者需轉到具有一定經驗的癲癇專業機構或癲癇專科醫師處進一步檢查評估、確認診斷。
定義
藥物難治性癲癇目前普遍採用國際抗癲癇聯盟2010年的定義:應用正確選擇且能耐受的兩種抗癲癇藥物, 仍未能達到持續無發作。
藥物難治性癲癇的診斷
根據藥物難治性癲癇定義, 診斷時首先強調“正規”應用兩種抗癲癇藥物無效。 正規應用藥物是指選藥正確, 並應用足夠的劑量和足夠長的時間, 如果某種藥物的應用未按抗癲癇藥物選擇原則正確應用或病人因為不能耐受該藥物副作用, 在未達到藥物有效治療濃度之前停用, 此種藥物不能視為正規應用。
診斷時強調正規“兩種”藥物仍有發作的癲癇可診為藥物難治性癲癇, 是因為研究顯示:未經治療新診斷的癲癇病人使用第一種單藥治療後有47%能達到無發作, 再使用第二種可有13%達到無發作, 繼續第三種單藥治療時則僅有1%的患者可達到無發作。
在藥物治療過程中出現任何形式的發作, 或因睡眠剝奪、月經、發熱等因素誘發的發作, 均應視為未能達到持續無發作。
在藥物治療後多長時間沒有發作, 可以認定該藥完全控制發作, 尚存在爭議。 一般認為用該藥前最長發作間期時長的三倍時間, 或12個月無發作, 就可認為該藥治療後發作完全控制。
另外, 診斷藥物難治性癲癇時還應綜合考慮藥物副作用、發作對心理、生活和工作及兒童發育的影響等因素。
藥物難治性癲癇的病因
成年人藥物難治性癲癇的病因主要是有腦結構異常的症狀性癲癇或隱原性癲癇。 研究顯示:症狀性癲癇或隱原性癲癇藥物治療控制不佳的比率為40%, 而特發性癲癇只有26%。 導致藥物難治性癲癇的腦結構異常包括海馬硬化、皮質發育不良、腦腫瘤、腦血管病、外傷性軟化灶等, 。 隨著核磁共振等影像學技術的發展, 越來越多的隱原性癲癇被發現存在局灶性的腦結構異常。
兒童藥物難治性癲癇的病因較為複雜, 易發展為藥物難治性癲癇的綜合征。 有些嬰幼兒或兒童期的癲癇綜合征是由特定病因引起的, 如大田原綜合征由先天發育畸形引起, 早發肌陣攣性腦病是先天代謝異常引起。
藥物難治性癲癇病因的確定, 有利於進一步有針對性的實施治療。
藥物難治性癲癇的早期識別
根據引起藥物難治性癲癇的病因和綜合征的不同, 癲癇患者被診為藥物難治性的癲癇的時間是不等的:有些病人很早期就可以診斷, 有些因發作少需要確認藥物有效的時間較長, 要觀察隨診很長時間才能診斷為藥物難治性癲癇。 早期識別藥物難治性癲癇, 對病人及家屬進行相關知識的宣教和準備, 有利於醫生和家屬共同商討, 制定長期治療隨訪計畫, 動態評估病情和儘早瞭解和考慮除藥物治療外的多種治療方法,
早期識別藥物難治性癲癇應從兩方面考慮:
易發展為難治性癲癇的綜合征的早期識別. 臨床上有些癲癇患者從診斷一開始就很有可能是難治性癲癇, 而不是隨病情演變發展而來。 這種難治性癲癇主要包括一些特殊類型的癲癇綜合征:常見的有大田原綜合征、嬰兒痙攣症、Lennox-Gastaut綜合征、Rasmussen 綜合征、顳葉內側癲癇、下丘腦錯構瘤發笑發作等。
易發展為藥物難治性癲癇危險因素的早期識別。 易於成為難治性癲癇的危險因素包括: 初始抗癲癇藥物治療效果差年齡依賴性癲癇性腦病;在癲癇診斷和治療前存在頻繁發作;出現過癲癇持續狀態;長期活動性癲癇發作;海馬硬化、皮質發育異常、腫瘤、外傷性軟化灶、雙重病理等明確的病因。
易於成為難治性癲癇的危險因素包括: 初始抗癲癇藥物治療效果差年齡依賴性癲癇性腦病;在癲癇診斷和治療前存在頻繁發作;出現過癲癇持續狀態;長期活動性癲癇發作;海馬硬化、皮質發育異常、腫瘤、外傷性軟化灶、雙重病理等明確的病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