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丙型肝炎患者抗病毒治療時間較長, 需定期隨訪監測, 主要注意以下幾點。
1.檢查肝功能
治療前應檢查肝腎功能、血常規、甲狀腺功能、自身抗體、血糖及尿常規等。
開始治療後的第1個月應每週檢查血常規, 以後每月複查, 6個月後如果血常規基本正常, 可以每1-2個月複查一次, 每月檢查肝功能。
治療期間應在開始抗病毒治療後的第4周、第12周及第24 周進行丙肝病毒RNA的定量檢查, 並根據其結果調整干擾素及利巴韋林治療劑量及療程, 第24周後每3個月進行一次丙肝病毒定量。
2.不良反應的監測
所有患者在治療過程中每3個月、治療結束後每3 - 6個月檢查一次甲狀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