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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兒宮內發育遲緩症狀體征

1.病史中孕期可有營養不良, 合併有妊高征、多胎、羊水過多、孕期出血、腎病、心肺疾病、糖尿病或感染等。 過去有先天畸形或胎兒宮內生長遲緩分娩史。

2.產前檢查在孕28周後每週測量宮高, 連續2次小於正常的第10百分位數, 或孕婦體重連續三次不增長者, 應懷疑胎兒宮內生長遲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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