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步驟:
01 對患者的臨床診斷做重新評價 進一步詳細檢查患者是否合併精神病性症狀(評定是否合併陽性精神病性症狀、精神病陰性症狀)和癡呆。 合併精神病陽性症狀的患者往往難以單獨使用抗抑鬱藥物治癒, 此時, 宜同時合併抗精神病藥治療, 如氯丙嗪、奮乃靜、氯氮平、利培酮等。 有時患者的抑鬱症狀往往與精神病陰性症狀難以鑒別。 個別精神分裂症單純型的患者常常被誤診為抑鬱症(反之亦然), 許多精神分裂症早期的患者也具有較為突出的抑鬱症狀。
02 評價患者的社會心理因素。 第一,
03 ECT治療 儘管人們對電休克治療仍有不少顧慮, 但對於嚴重抑鬱症以及難治性抑鬱症它仍是最佳選擇之一。 對於重度抑鬱症電休克的療效可達90%, 而且起效較快, 尤其適用於存在嚴重自殺危險的病人。
04 選擇其他類別的抗抑鬱藥物治療 當一種抗抑鬱藥物療效欠佳時, 首先應當考慮用藥劑量和療程是否充分, 病人是否遵醫囑服藥。 如有條件監測血藥濃度, 對於經典抗抑鬱藥的治療尤其有幫助。 如考慮換用其他抗抑鬱藥物, 應首先考慮與既往用藥作用機制不同的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