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藥物如果使用不當, 會損害聽覺神經與腎臟功能, 嚴重的還會引起耳聾。 其中以慶大黴素、鏈黴素、卡那黴素、新黴素等最為突出, 醫學家稱它們為耳毒性抗生素。
慶大黴素:如果用量過大, 療程太長, 通過血液迴圈進入內耳, 會傷害聽神經末梢。 具體受損部位是耳前庭, 主要表現為噁心、嘔吐、頭暈、眩暈、步態蹣跚;若毒性涉及到耳蝸, 則會發生耳鳴、耳聾等症。 此藥主要靠腎臟排泄, 若腎功能不好, 藥物難以排出而積蓄中毒, 這樣腎臟進一步遭受損害, 更易導致耳聾。
據某眼耳鼻喉科醫院報告, 他們曾在三年內為73例應用慶大黴素的患兒(均無中耳炎)做了電測聽檢查,
應用慶大黴素時, 需服用複方維生素B或維生素B1, 可促使感覺細胞利用多種營養物質進行新陳代謝, 以起到保護內耳、預防藥物中毒的作用。
鏈黴素:主要用於治療結核, 它對聽神經、腎功能損害的情況與慶大黴素相仿。 如果發現眩暈與耳鳴應立即停藥,
卡那黴素:對耳蝸神經與腎功能的損害最為明顯。 其持續性耳鳴往往是聽力下降或耳聾的先兆, 一旦出現, 應立即停藥。 但有的病人耳鳴與耳聾會同時發生, 甚至沒有耳鳴直接出現耳聾。 若有腎功能損害, 則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 故患有腎病者忌用, 對50歲以上的病人慎用。 最近有人研究發現, 服用甲狀腺素對耳蝸具有保護作用, 可大大降低卡那黴索引起的耳聾發生率, 且不會影響原有的療效。
新黴素:對耳蝸神經與腎功能損害的程度, 與卡那黴素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 病人耳部先有悶脹感, 繼而出現鳴和耳聾。
需要強調指出的是, 耳毒性抗生素具有三個隱蔽性特點。
如慶大黴素、鏈黴素等引起的聽力損害, 首先發生在內耳高頻率區(約8000Hz)使高頻聽力下降, 一般不易被人察覺。 待用藥數周、數月或停藥半年、一年後, 毒性擴展至低頻率區, 病人聽話發生困難, 但也不容易意識到與用藥有關。 這在醫學上稱為‘遲發性耳毒反應”, 尤以嬰幼兒與老年人最為多見。
又如新黴素、卡那黴素等即使停用, 在體內也已完全分解、排泄, 但由藥物引起的內耳毛細胞的退化及聽神經細胞的變性萎縮卻仍在繼續進行, 直至聽力完全喪失變為全聾, 此稱“漸進性耳毒反應”。
再如一位患皮炎的病人, 只注射了半支鏈黴素, 就立即發生了劇烈的眩暈、耳鳴, 繼而聽力迅速下降, 噁心, 出現耳聾等症狀。 醫生在追訪中發現, 這家祖孫三代中竟有17人因注射該藥而造成頑固性耳聾, 有遺傳性傾向, 此謂“過敏性耳毒反應”。
儘管如此, 我們對耳聾性抗生素也不能因噎廢食, 按病情需要該用的還得要用, 但要注意以下幾點:
1.要嚴格掌握適應症, 不宜用於流感、麻疹、肺炎等病毒性疾病;也不宜用於腎炎、氣管炎、扁桃體炎等症。
2.肝腎功能不全者應減少劑量或延長間隔時間。 對老人、幼兒及孕婦應忌用或慎用。
3.用藥總量不宜過大, 療程不能太長。 要按規定用量使用, 成人療程一般不超過7—10周。 鏈黴素可酌情延長。
4.應用時一旦出現眩暈、耳鳴, 應立即減量或停用。 若需要較長時間用藥者, 應定期做聽力及腎功能檢查。
5.要重視藥物間的相互作用。 耳毒性抗生素之間不能聯合作用, 也不宜分別與速尿、利尿酸等合用。 否則會加劇聽神經的損害。 如果與暈海寧同用, 會掩蓋耳毒性反應。其它耳毒性抗生素, 如紫黴素、萬古黴素、巴龍黴素、春雷黴素、多粘菌素等, 均應遵照以上原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