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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濕熱的藥物治療

常用的有水楊酸製劑, 對控制一般急性症狀有明顯效果。

有明顯心臟炎者可選用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物, 尤其在危重病例更應考慮。 鑒於風濕熱活動性一般常常持續三個月, 故上述藥物應用最好不少於12周。 個別病例可靈活掌握, 或適當延長。

(一)水楊酸製劑 以關節炎為主無明顯心臟炎表現者可採用水楊酸製劑如阿司匹林開始劑量為80~100毫克/公斤/日, 分4次每6小時口服一次。 病情穩定( 指體溫正常, 關節症狀消失, C反應蛋白陰性等, 一般需2~3周 )後, 減至40~50毫克/公斤/日。 水楊酸鈉開始劑量可給100~150毫克/公斤/日,

病情穩定後可減至半量維持。

上述藥物全療程一般為三個月, 必要時可延長至半年或更久。 應用水楊酸製劑可引起噁心、嘔吐、胃痛、甚至胃出血, 於飯後服藥或加用氫氧化鋁口服, 可減少副作用。 原有 出血傾向者不用或慎用, 並加用維生素K, 每日4~6毫克口服;出現中毒症狀如眩暈、耳鳴、嘔吐、鼻出血以及酸中毒, 或肝功不正常時, 均應及時停藥, 必要時給予適當治療。 此外, 臨床有時也應用氨基比林0.1克/歲/日, 此藥可引起粒細胞減少症, 不宜長期應用。

(二)腎上腺皮質激素 有明顯心臟炎者可選用。 一般採用強的松或強的松龍, 開始劑量為1.5~2.0毫克/公斤/日, 分2~3次口服, 3~4周後逐漸減量, 至12周完全停用。 嚴重心臟炎者還可用地塞米松0.15~0.3毫克/公斤/日,
分3~4次口服, 或肌肉 注射, 亦可靜脈滴注, 症狀好轉後改用口服強的松, 症狀控制後逐漸減量。 為防止反跳現象( 即停藥後風濕熱症狀再出現 )可於停激素前二周開始加用水楊酸製劑, 停激素2~3周後再停水楊酸製劑, 也可繼續小量維持至2~3個月再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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