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壓迫症的治療目的為緩解疼痛, 恢復或保留神經功能, 控制局部轉移癌灶, 保持脊椎的穩定性。 由於全身性癌症的影響, 徹底治癒至少在絕大多數病人不現實, 因此主要還屬姑息性治療, 其療效與治療前神經功能狀況密切相關。 治療前, 對能走動的病人, 經放療或椎板切除加放療, 有79%~64%可控制病情, 仍能自由走動;而治療前不能走動僅具殘留運動功能者, 治療後有25%~45%能自由走動;治療前已下肢癱瘓者, 治療後只有3%~10%能走動。
1.糖皮質激素治療 脊髓壓迫症一旦診斷確立, 地塞米松就應立刻使用, 10mg 靜注,
2.放療 1966 年Mones 等首先報導, 放射治療硬膜外轉移所致脊髓壓迫症病人有34%(14/41)獲得了走動的能力。 但以淋巴瘤、Ewing 肉瘤及神經母細胞瘤等對放療敏感的腫瘤療效較好, 轉移性乳腺癌次之, 而轉移性肺癌療效較差。 另有報導, 放療對癱瘓病人只有3%~16%有效, 而尚有運動功能者的有效率可高達36%~58%;能走動者治療後73%仍可保持走動, 緩解期約在6 個月以上;在治療前有小便失禁或瀦留者放療的療效差, 約66%(43/65)將不能走動。 而治療前已不能走動者, 治療後無自主經功能紊亂者常不及半數。
3.外科治療 癌瘤轉移引起脊髓壓迫症的外科治療是綜合治療的一種重要手段,
(1)椎板切除術:硬膜外轉移癌位於椎管側面或後面的椎板或椎弓能易於由椎板切除術切除(圖1), 有效率為30%~39%;而椎板切除術對椎體轉移者的療效則較差, 有效率為9%~19%。 這是由於轉移癌在椎體或椎體因病理性塌陷而使其背側骨性移位壓迫椎管腹側, 即使癌灶對放療敏感, 由於伴有骨性結構上改變, 脊髓壓迫症也可得不到緩解。 這類病人如經椎板切除仍可因術後壓力改變使神經弓移位, 可致神經症候加重。 手術死亡率約為0%~9%;12%可在術後加重;11%出現併發症。
(2)椎體切除術:近來報導約85%硬膜外轉移癌來自椎體,(3)化學療法:1971 年Silverberg 首先報導採用化療治療化療敏感的淋巴瘤所致硬膜外脊髓壓迫症取得成功。 也有認為化學療法對化療敏感的轉移性腫瘤較椎板切除或每天5Gy 放療3 天的療效好, 是一種可行的與其他有效治療交替治療手段。 該法應能移植使用於對化療敏感的其他癌瘤病人脊髓壓迫症。 筆者對肺小細胞癌胸椎轉移者採用化療後放療,長期避免了癱瘓的發生。
筆者對肺小細胞癌胸椎轉移者採用化療後放療,長期避免了癱瘓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