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控制傳染源 肝炎患者和病毒攜帶者是本病的傳染源, 急性患者應隔離治療至病毒消失。 慢性患者和攜帶者可根據病毒複製指標評估傳染性大小。 複製活躍者盡可能予抗病毒治療。 反現症感染者不能從事食品加工, 飲食服務, 托幼保育等工作。 對獻血員進行嚴格篩選, 不合格者不得獻血。
2、切斷傳播途徑
(1)甲型和戊型肝炎 搞好環境衛生和個人衛生, 加強糞便、水源管理, 做好食品、食具消毒等工作, 防止“病從口入”。
(2)乙、丙、丁型肝炎 加強托幼保育單位及其他服務行業的監督管理, 嚴格執行餐具、食具消毒。
3、保護易感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