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治療的方法是降低或控制眼壓, 促使房水排出, 因此根據青光眼的病因病機, 可選擇藥物或手術治療。 原發性開角型青光眼首選藥物治療, 先用β受體阻滯劑抑制房水生成, 如0.5%噻嗎心安、0.25%貝特舒等;眼壓控制不滿意加用縮瞳劑, 如1%匹羅卡品等, 使小梁網間隙增寬, 促進房水排出;通過單用和聯用兩類藥品仍不能控制眼壓或不能耐受者, 可選用1%腎上腺素, 該藥也能增加房水排出。 藥物治療無效或效果不滿意, 宜採用鐳射小梁成形術, 術後常需輔用藥物治療。 通過上述治療眼壓控制仍不理想,
原發性閉角型青光眼一經確診, 首選手術治療, 藥物治療只限於為手術作準備及手術後眼壓控制不良或手術危險很大等情況下。 急性發作期患者眼壓高, 應先用藥物降眼壓, 首選20%甘露醇靜滴, 必要時可用1%匹羅卡品和噻嗎心安點眼, 或加用醋氮醯胺口服。 有條件時可作鐳射周邊虹膜打孔, 鐳射周邊虹膜成形或鐳射瞳孔成形, 解除瞳孔阻滯。 術前務必使眼壓降至正常, 眼壓控制後, 檢查房角, 如50%以上房角開放, 仍可選擇虹膜根切術,
先天性青光眼宜儘早手術。 常用手術有房角切開術, 小梁切開術和小梁切除術, 也可二者聯用。 術前、術後可輔用藥物控制眼壓, 常用噻嗎心安, 避用縮瞳劑。
繼發性青光眼種類很多, 治療上差異較大。 原則是原發病與青光眼同時治療, 繼發性開角型青光眼的治療大致同原發性開角型青光眼, 惡性青光眼的處理需特別謹慎, 新生血管性青光眼條件許可時首選全視網膜光凝術。 晚期青光眼喪失視功能, 有嚴重疼痛, 大泡性角膜炎時, 可選擇睫狀體冷凍或眼球摘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