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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十二經脈病證

十二經脈包括手、足三陰與三陽經。 各經病證包括經脈循行和所屬臟腑的病變。 它們的臨床表現有三個特點:一是經脈受邪, 經氣不利, 出現的病症多與其循行部位有關, 如足太陽膀胱經受邪, 可見項背、腰脊、 膕窩、足跟等處疼痛;二是臟腑病候與經脈所屬部位的症狀相兼, 如手太陰肺經病證可見咳喘氣逆、胸滿、臑臂內側前緣疼痛等;三是一經受邪可影響其他經脈, 表現多經合病的症狀, 如脾經有病可見胃脘疼痛, 食後作嘔等胃經病症;足厥陰肝經受病出現的胸脅滿, 嘔逆, 飱泄, 癃閉等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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