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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陽明病證

【概念】

陽明病證是指傷寒病發展過程中, 陽熱亢盛, 胃腸燥熱所表現的證候。 其性質屬裡實熱證, 為邪正鬥爭的極期階段。 本證多因太陽經證不解, 內傳陽明化熱而成。 或因少陽病失治, 邪熱傳入陽明而成;或因素體陽盛, 初感外邪便入裡化熱所致。

【臨床表現】

身熱, 不惡寒, 反惡熱, 汗自出, 脈大。

陽明的生理和病理

陽明, 有陽氣旺盛的涵義, 是少陽、太陽陽氣發展的高峰階段。 可見, 陽明是陽熱之氣旺盛到了極點的惡象徵。

實際上"陽明"只是一個代名詞, 其內容所指是包括臟腑(胃、腸、脾、肺)、經絡(手足陽明、手足太陰)、氣化等在內的高度綜合體,

這個綜合體的主要生理是:保證氣血精微的生化, 協調全身氣機的升降, 發揮"後天之本"的作用, 以維持人的生命功能。

陽明病的成因有三:一為太陽或少陽病失治, 耗傷津液, 邪熱傳于陽明;二為腸胃素熱, 燥熱之邪以從其氣, 直反陽明;三為三陰病陽複太過, 熱邪亢盛, 化燥成實而轉屬陽明。 其發病的根據是素蘊燥熱, 發病的條件是失治或誤治, 傷津化燥, 邪熱內傳, 外因通過內因而起作用。

陽明以燥氣為本, 在太陰濕氣的制約下, 相濟為用, 不致太過。 如果脾濕不足, 或傷津化燥, 都可導致燥氣亢盛(胃腸燥熱)而為陽明病。 若燥熱之邪未於腸中糟粕搏結, 而充斥於全身者, 稱為陽明經證;若燥熱之邪與腸中糟粕相結,

則稱為陽明腑證。 二者證侯性質均屬裡、熱、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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