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煎煮前藥物的浸泡和加水量

煎煮前應將藥物預先浸泡濕潤。 因為植物性中藥大多數是幹品, 有一定的體積、厚度。 在煎煮前必須用冷水在室溫下浸泡, 其目的為使中藥濕潤變軟, 細胞膨脹, 使有效成分首先溶解在藥材組織中, 產生滲透壓, 有效成分便滲透擴散到藥材組織細胞外部的水中。 同時可在加熱煎煮時避免藥材組織所含的蛋白質凝固, 澱粉糊化使有效成分不易滲出。 白頭翁湯對金黃色葡萄球菌的

抑菌實驗證明, 在浸泡20~30分鐘後第一次煎液的抑菌直徑為17毫米, 第二次煎液為15毫米, 而未浸泡的第一次煎液抑菌直徑為15毫米,

第二次煎液為14毫米, 即未浸泡的第一次煎液只能達到浸泡後的第二次煎效力。 所以在煎煮前應將藥材進行冷水浸泡。

浸泡時間要根據藥材性質而定, 一般對藥、葉、莖等類藥材為主的複方藥劑可浸泡20~30分鐘, 以根、根莖、種子、果實等類為主的藥材, 可浸泡60分鐘。 但浸泡時間不宜過久, 以免引起藥物酶解和黴敗。

煎藥的加水量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加水量的多少, 直接影響湯劑的品質。 藥多水少, 會造成“煮不透, 煎不盡”。 有效成分浸出不完全, 稍一蒸發藥汁即乾涸, 藥物有效成分可因局部高熱而被破壞;藥少水多, 雖能增加有效成分的溶出量, 但湯藥液量過大, 不宜病人服用。

中藥材質地不同, 其吸水量有顯著差別, 一般為藥物重量的5~10倍,

個別的如膨大海可達20倍, 因此, 煎藥用水量, 要根據藥物的用量及質地而定。 重量相同的藥物, 質地輕鬆其容積必大, 吸水量多。 質地堅實, 其容積必小, 吸水量亦少。 煎煮花、葉、全草及其質地輕鬆的藥物, 其用水量大於一般用水量。 煎煮礦物、貝殼及其它質地堅實的藥物, 其用水量應小於一般用水量。

傳統經驗, 將飲片置煎鍋內, 加水至超過藥物表面3~5釐米為度, 第二次煎可超過藥渣表面1~2釐米。 這是一種行之方便, 亦易掌握的加水方法。

按每克中藥加水約10毫升計算, 然後將計算的總水量的70%加到第一煎中, 餘下的30%留作第二煎用。

根據煎藥時間長短, 水分蒸發量之多寡, 中藥吸水性能之大小, 以及所需藥液收得量等,

來具體掌握用水量。

所以, 應根據煎藥時間長短, 水分蒸發之多少, 藥料吸水性能的大小及藥液得量等幾個因素來確定加水量。

有人研究煎煮中藥加水量的計算公式:

Q=W×K+R+T×V

式中Q—加水量

W—原藥量

K—吸水量

T—煎煮時間

V—單位時間水分蒸發量

R—藥液得量

利用上述公式計算加水量, 是比較麻煩的工作。 首先要做大量的試驗, 以便求出每種藥材的吸水量, 才能列表備用;其次在煎藥火力保持不變的條件下測V值才有意義。 實驗證明, 一般掌握每分鐘平均蒸發量為15~20毫升比較適用。 但必須在一定的容器中及一定溫度下操作, 條件變了, 計算出的Q值就無意義。 所以, 上述計算公式僅適用于有大量煎藥業務的單位。

煎液量應根據每付總藥量來確定。

一般是煎液得量愈多則煎出率愈高。 但藥液得量受服用量所限, 因此需要確定一個合理界限。 有人從實驗資料確定, 當煎液量為1:4時, 兩次煎液可以得到70%~80%的煎出率, 如將此液量再濃縮成1:2時, 即可便於病人服用。

有一研究單位進行了87次爐火煎藥, 以實際用水量記錄, 按統計學的方法, 求藥重與耗水量的相關係數, 得出以下用水量的計算標準:

第一煎=100毫升×藥重(兩)+150毫升+服用量

第二煎=服用量+200毫升

本計算式適合老秤1~8兩藥物, 直火加熱煎藥應用。 加熱時間以半小時左右為准, 遇藥物吸水率過大或煎煮時火力過大過小時, 可按具體情況酌情增減加水量。

臨床醫師所要求的服用量一般以150~300毫升之間, 小兒酌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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