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卵巢癌患者化療有哪些原則

卵巢癌是發生於卵巢組織的惡性腫瘤, 具有起病隱匿, 早期不易發現, 易轉移, 預後差等特點, 占所有婦科惡性腫瘤的15%左右。 一般患者都要配合手術進行化療, 以發現和消除殘存的癌灶, 為再次手術創造有利條件。 為最大程度提高殺死癌細胞, 並將機體傷害減到最低, 卵巢癌患者在化療中應遵循一定原則。

1.大劑量、間歇用藥, 較小劑量持續用藥為佳。 前者指每療程用藥1周左右, 間歇3~4周左右, 這樣的化療模式既能達到有效的抗腫瘤作用, 又有利於機體消除毒性及恢復免疫功能, 對患者的傷害較小。

2.聯合化療較單一化療療效為佳, 近代多趨向聯合用藥, 可增強化療效果, 有效殺滅癌細胞。 但須注意聯合化療毒性反應較重, 應根據患者具體病情和需要謹慎採用聯合化療。

3.根據藥物敏感試驗, 選用較為敏感的化療藥, 有利於延長患者的生存時間。

4.每位卵巢癌患者的病情不盡相同, 其化療方案也不一樣, 應按組織類型制定不同化療方案, 具體情況應視患者體質、反應程度、血象及肝、腎功能等情況而定。 用藥至少4~6個療程, 而晚期或不敏感的腫瘤化療者, 療程應多些, 一般第1年8~10個療程, 第2年減少到3~4個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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