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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脈用藥調配與使用操作規範

靜脈用藥調配中心工作流程:臨床醫師開具靜脈輸液治療處方或用藥醫囑→用藥醫囑資訊傳遞→藥師審核→列印標籤→貼簽擺藥→核對→混合調配→輸液成品核對→輸液成品包裝→分病區放置於密閉容器中、加鎖或封條→由工人送至病區→病區藥療護士開鎖核對簽收→給患者用藥前護士應當再次與病歷用藥醫囑核對→給患者靜脈輸注用藥。

審核處方或用藥醫囑操作規程 負責處方或用藥醫囑審核的藥師逐一審核患者靜脈輸液處方或醫囑, 確認其正確性、合理性與完整性。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形式審查:處方或用藥醫囑內容應當符合《處方管理辦法》、《病例書寫基本規範》的有關規定,

書寫正確、完整、清晰, 無遺漏資訊。

分析鑒別臨床診斷與所選用藥品的相符性。

確認遴選藥品品種、規格、給藥途徑、用法和用量的正確性與適宜性, 防止重複給藥。

確認靜脈藥物配伍的適宜性, 分析藥物的相容性與穩定性。

確認選用溶媒的適宜性。

確認靜脈用藥與包裝材料的適宜性。

確認藥物皮試結果和藥物嚴重或者特殊不良反應等重要資訊。

需與醫師進一步核實的任何疑點或未確定的內容。 對處方或用藥醫囑存在錯誤的, 應當及時與處方醫師溝通, 請其調整並簽名。 對用藥錯誤或者不能保證成品輸液品質的處方或醫囑應當拒絕調配。

靜脈用藥調配中心其他操作規程

列印標籤與標籤管理操作規程。

貼簽擺藥與核對操作規程。

靜脈用藥混合調配操作規程。

成品輸液的核對、包裝與發放操作規程。

靜脈用藥調配所需藥品與物料領用管理規程。

電子資訊系統調配靜脈用藥規程。

靜脈用藥調配中心人員更衣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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