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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必不窮於物 物必不屈於欲

“人生而有欲, 欲而不得, 則不能無求, 求而無度量分界, 則不能不爭, 爭則亂, 亂則窮。 先王惡其亂也, 故制禮義以分之, 以養人之欲, 給人之求。 使欲必不窮於物, 物必不屈於欲。 兩者相持而長, 是禮之所起也。 ”

——語出《荀於·禮論》

釋文:人的快樂來自對某種欲望的滿足感, 而這種快樂是否符合道德, 取決於欲望的性質。 這種欲望在禮義規範之內, 就是道德的, 無損於別人, 同時讓自己獲得心靈上的滿足。 欲望在禮義規範之外, 則是一種非分之想, 要滿足它必然要違背規矩, 損害他人利益。 這裡說明了“禮”的起源。 人生來就有欲望,

想要的東酉得不到就要想方設法去求取, 當為求取不擇手段, 無法無天時, 就會發生爭奪而大亂, 大亂必然帶來窮困, 先王不希望社會混亂而制定禮義來分配社會物資, 滿足人們欲望, 給予人們需求的東西。 讓人們的欲望不要極端關注在物質上面, 也不必讓物質的分配過分順從於欲望。 物質在欲望的需求下增長, 欲望在物質的豐富中得到滿足, 這就是制定“禮”的目的。 當我們的行為都符合社會的禮義規範, 內心也就沒有憤怒和痛苦, 自然會感到快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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