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而有欲, 欲而不得, 則不能無求, 求而無度量分界, 則不能不爭, 爭則亂, 亂則窮。 先王惡其亂也, 故制禮義以分之, 以養人之欲, 給人之求。 使欲必不窮於物, 物必不屈於欲。 兩者相持而長, 是禮之所起也。 ”
——語出《荀於·禮論》
釋文:人的快樂來自對某種欲望的滿足感, 而這種快樂是否符合道德, 取決於欲望的性質。 這種欲望在禮義規範之內, 就是道德的, 無損於別人, 同時讓自己獲得心靈上的滿足。 欲望在禮義規範之外, 則是一種非分之想, 要滿足它必然要違背規矩, 損害他人利益。 這裡說明了“禮”的起源。 人生來就有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