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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

【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

語出《素問.至真要大論》。 用苦寒藥治熱證, 但熱反而嚴重, 這不是有餘的熱證, 而是腎陰(真陰)不足的虛熱, 所以應該滋補腎陰。 參見“壯水之主, 以制陽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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