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癌痛治療的各種手段中, 藥物治療是最基本、最有效、最常用的方法。 尤其早期輕度的癌痛患者應採用藥物治療。 因為藥物治療具有有效、作用迅速、風險小、費用合理等優點。 基本原則是依照具體情況制定個體治療方案。 在選擇藥物治療疼痛症狀或其他症狀之前, 要確定引起疼痛的特定原因、評估疼痛的強度和性質, 然後再選擇用藥。 止痛應從最簡單的劑量方案和無創傷的治療手段開始, 並密切觀察治療效果。
治療癌痛有三大類藥物:
①非自體類抗炎鎮痛藥物即一般鎮痛藥;
②阿片類鎮痛藥;
③輔助鎮痛藥、鎮靜藥和營養神經藥等。
l.輕度癌痛一般可以忍受, 能正常生活、睡眠基本不受干擾, 應按照第一階梯治療。 第一階梯治療原則上是口服非自體類抗炎鎮痛藥, 該類鎮痛藥作用於末梢, 具有解熱鎮痛抗炎的效果, 能抑制下丘腦前列腺素合成酶的生成, 減少前列腺素E的合成與釋放, 對前列腺素含量較高的骨轉移患者的疼痛非常有效。 代表藥有阿司匹林、撲熱息痛、扶他林等。 阿司匹林的開始劑量為250-500 mg/次, 最大劑量 1000 mg/次, 每4- 6 h重服用藥一次, 即可達到止痛目的。 撲熱息痛口服 1次0.3- 0.6 g/次, 0.6- 1.8 g/d, 療程不易超過 10 d。 扶他林口服25 mg, 每日 3次或栓劑 50mg/次, 每日2次。 在治療中還應經常更換藥物種類, 如優散痛、布洛芬、芬布芬等, 以減少胃腸道併發症及不良反應。
2.中度的癌痛常為持續性疼痛, 睡眠已受到干擾, 食欲有所減退。 此類疼痛患者需應用鎮痛藥物, 但用藥原則上應採取逐步向第二階梯過渡的原則, 即在給予非自體類抗炎鎮痛藥的同時, 輔助給予鎮痛藥, 如曲馬多或弱效阿片類鎮痛藥, 如可待因、右旋丙氧芬等。 晚間可服用安定藥和催眠藥等。 痛力克是一種非自體類強力止痛及中度抗炎解熱新藥, 主要是通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 可與阿片受體結合, 無成癮性。 30 mg的痛力克止痛作用相當於12mg嗎啡, 它是用於中度癌痛療效較好的藥物。 強痛定(AP-237)具有起效快的優點, 適用於中度癌痛患者。
3.重度或難以忍受的劇烈疼痛睡眠和飲食受到嚴重干擾, 晚間人睡困難、疼痛加劇。
鎮痛新為嗎啡烷類合成藥, 激動k阿片受體拮抗U阿片受體, 對呼吸抑制弱, 依賴性小, 鎮痛強度為嗎啡的 l/4- l/3, 可長期服用, 口服每次25-50 mg, 必要時每 3-4 h服 1次。
世界衛生組織設計的簡單、有效、公認、合理的階梯療法可以使90%癌症患者的疼痛得到有效的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