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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應該如何治療淋巴瘤

淋巴瘤患者一般都是通過化療、手術等來治療, 那麼孕婦在妊娠期間得了淋巴瘤, 孕婦應該怎麼治療淋巴瘤, 在治療淋巴瘤期間能不能保住胎兒?

由於妊娠合併淋巴瘤有相當大的危險, 因此, 從理論上說, 應考慮作治療性流產, 終止妊娠。 但是, 人工流產也有導致出血和宮內感染的可能性, 其危險性甚至不亞 于自然分娩。 所以是否終止妊娠, 應全面考慮並結合病人情況而定。

淋巴瘤病人病情穩定者, 可繼續妊娠, 盡可能自然分娩。 在妊娠期中應盡可能減少或停用化療藥 物。 淋巴瘤緩解期受孕或有復發傾向的懷孕者,

以終止妊娠為宜。

對於淋巴瘤未緩解期合併妊娠的治療比較複雜, 也比較困難, 處理稍有不妥, 易危及母體及胎兒生命。 多數學者認為, 此時應以保母體為主, 積極化療, 使淋巴瘤達 到完全緩解, 才能減少分娩時的併發症。 當然, 化療可能會導致死胎或畸胎, 這一點病人及家屬要有充分的認識。

在分娩期進行化療往往還會增加出血及感染的危 險, 故在化療的同時積極進行支援治療, 包括輸血和抗生素應用等也是很有必要的。 對淋巴瘤病人妊娠、分娩各期的處理, 最好是由婦產科及血液科醫生共同配合。

通過上文的介紹, 我們知道了淋巴瘤對於妊娠是有一定的影響的, 若是孕婦患上了淋巴瘤,

無論是大人還是胎兒都是很危險的。 這時孕婦及其家屬要考慮是否終止妊娠, 先治療淋巴瘤, 等淋巴瘤治癒兩年後再考慮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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