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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肝炎的用藥原則

1、患者要有明確的病毒複製指標, 這裡要指出的是, HBV-DNA陽性要以斑點雜交法陽性作為依據, 而不能僅指聚合酶鏈反應陽性作為指標。

2、選擇抗病毒治療的時機要恰當, 宜選擇患者的疾病處於炎症最活躍的時期, ALT應升高較明顯, 推論其肝活檢處於慢性肝炎輕或中型, 如此才易取得更高的療效。

3、為患者選擇的抗病毒藥種類合適, 劑量恰當, 療程適宜。

4、嚴密觀察, 避免抗病毒藥物的毒副作用的發生。

5、如果是聯合用藥, 藥物的搭配應合理。

6、選擇的治療藥物應是患者的經濟能力所能耐受的。

7、用藥忌過多過雜,

很多藥物都要經過肝臟解毒。 用藥過多過雜能增加肝臟負擔, 反而對肝病不利。 有的患者經過長時期的中、西藥物治療, 病情反而越來越重, 最後停用了全部中西藥, 病情反而好轉。 一般來說, 每次用藥不超過2~3種, 療程不超過2~3個月, 如無效則可換用其他藥物, 或暫停一段時間, 若有效則可繼續應用。

8、用藥過程中忌不注意休息和營養。 休息和營養是肝病患者的主要治療手段。 俗語說“三分治七分養”, 因為藥物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 只有在保證休息、營養的基礎上才可能發揮作用, 忽視休息、營養, 而單純一味地進行藥物治療, 就本末倒置了。

9、停藥忌過早。 應用聯苯雙酯、強力甯或甘利酸等藥物常可使轉氨酶下降甚至正常, 但並不代表疾病已經好轉或痊癒:這些藥物往往具有短期效應,

但是, 停藥後常出現反跳現象, 因此在應用這些藥物使轉氨酶降至正常後, 應像應用激素一樣逐漸減量, 並堅持服用2~3個月甚至1年。

10、應根據病情, 有針對性地用藥。 例如:乙型肝炎病毒複製明顯的患者應用抗病毒藥物;有免疫功能紊亂的應用調整免疫功能的藥物;有肝細胞損傷的應用保護肝細胞的藥物;有肝臟微循環障礙的應用活躍微循環的藥物。 也可以根據辨證施治服用中藥方劑, 或辨證選用1~2種中成藥長期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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