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
一、良性腫瘤:多以局部刮除植骨或切除為主, 如能徹底去除, 一般不復發, 予後良好。
二、惡性腫瘤:
1.手術切除是治療的主要手段。 截肢、關節離斷是最常用的方法。 但是, 由於化療方法的進步, 近年來一些學者開始作瘤段切除或全股骨切除, 用人工假體置換。 採取保留肢體的“局部廣泛切除加功能重建”輔以化療等措施, 是一種可取的方法。
2.化學治療分全身化療、局部化療, 常用的藥物有阿黴素及大劑量氨甲喋呤, 但藥物的作用選擇性不強, 腫瘤細胞在分裂週期中不同步, 都影響化療的效果。
3.局部化療包括動脈內持續化療及區域灌注,
4.免疫療法:干擾素其來源有限, 還不能廣為應用。
5.放療方法對骨腫瘤的治療只能作為一種輔助治療。
病因病理
人體本身的內因是骨腫瘤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 如某些胚性細胞錯置, 未能正常發育, 長期保持靜止狀態, 一旦受到某些因素刺激, 便迅速生長, 形成骨腫瘤。 有些骨腫瘤的發生與損傷有關;有些與感染有關;人體長期接受大量放射性物質亦可滋生本病。
可分以下兩類:①原發性骨腫瘤, 來源於骨、軟骨、造血組織或骨髓、纖維組織、脈管、脂肪、神經、脊索、上皮等, 或來源未定。 原發性骨腫瘤的分類, 主要是根據腫瘤組織的形態結構進行的, 特別是根據腫瘤細胞所顯示的分化類型及所產生的細胞間物質類型進行的。
1.正虛邪侵體質強弱與本病的發生、發展、預後有著密切關係, 正虛體弱, 腠理不密, 臟腑脆弱。 臟腑功能失常, 氣虛血虧, 氣血不和, 氣血壅塞, 結聚成瘤。
2.氣滯血瘀氣血瘀滯, 經絡阻隔, 蘊結日久, 骨與氣並, 日以增大, 凝結成塊。
3.腎虛精虧 明代薛己在中日:“若傷腎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