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的治療是一個長期的過程, 除了注意平時的用藥外, 在治療期間定期的進行一些相關檢查是十分必要的。 這些檢查可以幫助瞭解患者治療期間的身體、精神狀況, 對藥物的反應等, 以及時的發現毒副作用和不良情緒, 更好的幫助患者進行治療。
需定期進行的檢查項目:
1、檢查一般狀況, 包括精神狀態、智力情況, 皮膚有無紅腫、丘疹, 毛髮有無增生或脫落, 齒齦有無增生, 肝臟有無壓痛及腫大等。
2、服藥後發作控制情況, 有無頭痛、頭昏、嗜睡、無力、噁心、嘔吐、腹痛、腹瀉、脫髮、皮膚瘙癢、皮疹等。
3、在治療的開始階段、中間及減藥的開始和減藥過程中;要經常複查腦電圖,
4、進行免疫學檢查, 包括免疫球蛋白A、M、G等指數檢查, 以便發現免疫功能障礙。
5、經常複查血象, 包括白細胞計數、分類, 血小板計數及出凝血時間等。 此項檢查在治療的初期(2~3周內)應3~5天複查1次, 以便及時發現一些異常改變, 以後可間隔l~3個月複查1次。
6、定期複查肝功能, 包括轉氨酶、黃疸指數及血氨等。
7、定期檢查血鈣, 有條件的地方還要複查血中葉酸含量, 丁3(三碘甲狀腺氨酸)、T:(甲狀腺素)及其它內分泌激素含量, 以便發現一些藥物引起的內分泌及代謝的異常。
8、定期查血藥濃度, 以指導用藥。
9、對於一些病因暫時尚不明確的病人,
許多患者和家屬在治療癲癇的過程中容易產生厭煩心理, 因為長期的服藥和檢查使他們感到不便和負擔。 因此, 樹立正確的認識對他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保障良好的心態才能更好的保證治療的順利進行。